誊本
保险契约,应以保险单或暂保单为之。 保险契约,由保险人于同意要保人声请后签订。 利害关系人,均得向保险人请求保险契约之誊本
内政部公布最新实价资讯中,邻近台中市北区北平路二段与文昌东二街交叉路口84.6坪店面,在今年5月以1.06亿成交,誊本资料显示买方是统鸿股份有限公司,即为彰化起家的麦仕佳面包店业者,此店面单价来到125.3万,除了为今年迄今台中市唯二的两家百万店面交易,也是单价最高的店面产品;另一间是南屯区永春东七路上、邻近星巴克的2层楼店面,今年4月的交易总价是2.4亿,单价为120.3万,2间店面的单、总价都创当地天价。 台湾房屋智库资深分析师陈炳辰指出,2间百万店面所处地点都属饮食商圈,不过北平路商圈店面价值不高,而单元二重划区、在永春东七路与永春东路口一带的店面,虽已多有高档次异国料理进驻,但仍处开发中生活圈,2地段目前释出,或过去交易纪录中的高总价透店价格在3000~4000万,若是一层楼高单价店面能来到3、40万就很不错,2店面单、总价属当地天价交易更受瞩目,除了看好当地商圈发展,土地价值也不错,未来增幅空间大,都是高价成交因素。 陈炳辰表示,近年台中市亮点店面不再出现在像是特A的逢甲商圈,除了逢甲商圈惜售性质强,另也在于国内旅游空潮,店家生意与店面租售价格不如往昔,反而新兴商圈,或是具备特定主力族群区块,生意波动性小,让破亿店面屡见接手资方
内政部公布最新实价资讯中,邻近台中市北区北平路二段与文昌东二街交叉路口84.6坪店面,在今年5月以1.06亿成交,誊本资料显示买方是统鸿股份有限公司,即为彰化起家的麦仕佳面包店业者,此店面单价来到125.3万,除了为今年迄今台中市唯二的两家百万店面交易,也是单价最高的店面产品;另一间是南屯区永春东七路上、邻近星巴克的2层楼店面,今年4月的交易总价是2.4亿,单价为120.3万,2间店面的单、总价都创当地天价。 台湾房屋智库资深分析师陈炳辰指出,2间百万店面所处地点都属饮食商圈,不过北平路商圈店面价值不高,而单元二重划区、在永春东七路与永春东路口一带的店面,虽已多有高档次异国料理进驻,但仍处开发中生活圈,2地段目前释出,或过去交易纪录中的高总价透店价格在3000~4000万,若是一层楼高单价店面能来到3、40万就很不错,2店面单、总价属当地天价交易更受瞩目,除了看好当地商圈发展,土地价值也不错,未来增幅空间大,都是高价成交因素。 陈炳辰表示,近年台中市亮点店面不再出现在像是特A的逢甲商圈,除了逢甲商圈惜售性质强,另也在于国内旅游空潮,店家生意与店面租售价格不如往昔,反而新兴商圈,或是具备特定主力族群区块,生意波动性小,让破亿店面屡见接手资方
[登记篇-寺庙或宗教团体土地之清理] 原以寺庙或宗教团体名义登记,于34年l0月24日前改以他人名义登记之土地,应如何办回寺庙财产? 一、募建寺庙或宗教性质之法人填具申请书,并检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民政机关申报发给证明书: (一) 寺庙登记或法人登记之证明文件。 (二) 现任寺庙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份证明文件。 (三) 日据时期之土地登记簿誊本、土地台帐、登记济证、其他足资证明为寺庙或宗教团体名义取得或出资购买之证明文件,或由寺庙或宗教团体立具该土地为其所有之切结书
具申请书并检附以下文件,一式一份向本府提出申请: 一、 申请人最近三个月内户籍誊本。 二、 申请兴建农舍之农业用地最近三个月内土地登记誊本。 三、 税捐稽征单位开具最近一个月内申请人之房屋财产归户查询清单
依地籍清理条例第19条规定: 神明会土地,应由神明会管理 人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或信徒推举之代表一人,于申报期间内检 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报: 二、神明会沿革及原始规约。无原始规约者,得以该神明会成立时组织成员或出资证明代替。 三、现会员或信徒名册、会员或信徒系统表及会员或信徒全部户籍誊本
遗产尚未分割前,为所有继承人公同共有遗产,在解除共同共有关系前(分割),尚不得处分该公同共有物。而公同共有物是否可强制执行呢?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继承了遗产,可否赶紧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该继承之公同共有物呢? 民法第1151条规定:“继承人有数人时,在分割遗产前,各继承人对于遗产全部为公同共有。” 继承人对于个别遗产,于分割遗产前,并无应有部分之可言,各继承人也还不能按各人应继分之比例,予以处分或行使其权利,所以债权人亦不得对公同共有“物”声请强制执行
兴富发再度购入台中西屯区土地!根据内政部实价登录资料显示,今年4月成交一笔位于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三段的透天物件,总价3亿6775万元,土地单价约168.8万元,为今年以来同路段总价次高交易。据查,买家为兴富发建设,此笔土地将与旁边土地整并,未来将兴建2栋住宅大楼、及办公大楼。 该透天位于朝马转运站旁,台湾大道三段与至善路交叉口,目前尚为空地以及2栋老旧透天建物,总价3亿6775万元,总面积254.76坪,土地面积约217.81坪,换算土地单价约168.8万元,经调誊本资料显示,此笔物件于今年5月交易,买家为兴富发建设
【淡水讯】台北县淡水地政事务所代理主任杨悦君于中华民国九十七年十月十四日正式真除为该所主任。 淡水地政事务所新任杨主任悦君学识素养俱优、领导能力卓越,担任台北县政府地政局地籍科科长期间致力于解决土地问题、提升服务绩效,并积极从事地政业务之检讨与改进,绩效卓著。 杨主任自四月十八日代理该所主任以来,积极推动行政革新、落实为民服务,不仅开办登记、测量、誊本收件全功能柜台服务,并戮力完成淡水地区地籍图重测业务,对于推动淡水地区不动产纠纷案件调处更是不遗余力,使在地乡亲免经冗长司法程序即可解决争议案件,调处成效斐然,工作绩效与表现深获民众及长官称许与肯定;未来该所全体同仁必将在杨主任带领下,以高昂的行动力、全员参与的热情,创造更辉煌的工作成果,提供台北县民头家更便捷有效率的优质服务
依本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申请出租、让与或拨用国有林地或公有林地者,应填具申请书载明下列事项,检附有关证件,经由林地之管理经营机关,在国有林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在公有林报请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办理: 一、申请者之姓名或名称。 二、需用林地之所在地、使用面积及比例尺五千分之一实测位置图(含土地登记誊本、地籍图及用地明细表)。 五、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