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由于我国寒冷地区建筑墙体保温性能不良,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浪费,并导致环境污染及室内热环境较差。随着国家节能标准的提高,建筑外墙保温技术发展迅速,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保温材料品种繁多、性能良劳不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中还缺少一些已大量使用的新型保温材料计算导热系数;另外保温构造的饰面层开裂、防潮、防雨、热桥等问题是影响保温性能和耐久性的主要因素。所以加强寒冷地区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的研究很有必要
为扎实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电能管理水平和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根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宁财(建)发〔2012〕749号),现就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必须与电能管理、电力设备改造、电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有直接关联的项目: (三)智能化用电改造、需求响应等建设项目; (五)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有直接关联的其他项目。 (一)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建设完成的节电项目(已享受政策补贴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项目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建)发[2012]749号)有关要求,技术方案先进、可行,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三)申报项目电能利用水平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该项目年节电量不低于3%。 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市及宁东管委会工信、财政和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申报表
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更正公告(一)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为: 2019年7月14日9时30分止,在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6栋2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4日9时30分,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6栋2楼)。”与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 年7月10日9时30分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止,在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6栋2楼);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小区6栋2楼)
附件:修正草案总说明及修正草案对照表各1份。 主旨:预告修正“医疗器材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及第四条附表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查询系统每月周期更新,如需查询最新资料,请点阅“最新动态”。 部分资料内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号,如欲详阅内容,请连结至“司法院网站”下载造字档,并使用IE浏览器观看。 公告事项:修正“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但书适用范围”如附表
2022.04.20 法规新讯 预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40条及第6条附表1修正草案 2022.04.20 法规新讯 预告“古迹土地容积移转办法”第6条、第10条修正草案 2022.04.15 法规新讯 预告修正“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第14条、第42条之1 2022.04.13 法规新讯 订定“都市计划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土地变更处理原则” 2022.04.08 法规新讯 依据“海岸管理法”第5条规定,修正“海岸地区范围” 2022.04.07 法规新讯 修正“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部分条文 2022.03.28 法规新讯 核释公寓大厦内增设无障碍升降设备之规定 2022.03.24 法规新讯 预告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权利变换实施者申请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办法”草案 2022.03.22 法规新讯 预告“国有非公用不动产交换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2022.03.16 法规新讯 修正“都市计划法新北市施行细则”部分条文
有关市教育局、华师一附中: 你们关于续办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请示收悉。经专家评审,我厅研究决定:武汉洪山高中等5所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过复核;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等5所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条件通过复核,限期整改,明年下半年再参加复核(复核结果见附表)。如国家出台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一、准对于持有如附表所示证券之人为公示催告。 二、声请人应于本裁定送达之翌日起20日内,核对附表所示证券之记载无误后,依规定向本院声请将本公示催告公告于法院网站(声请时应注明本件案号及股别)。 三、声请人未依规定声请公告者,依法视为撤回公示催告之声请
招标问答(104)投标文件没有提供对关键技术参数的支持资料咋办? 问题:张老师您好!我们是国有企业,在一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设备招标活动中,一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技术参数都没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这些技术参数都是实质要求,在评审时该如何处理?可以判该投标人无效投标吗?法规依据是什么? 张松伟(《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这个问题的处理关键要看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或者其他地方把此种情形列入了无效投标情形,在评审时可以直接对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反之,则不能单凭这一点判定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若您有任何商业上的需求,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 卫福部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等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 【发布日期:2023-02-04】 发布单位:医疗器材及化妆品组 by 69105704 主旨: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等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 一、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如附件),俾供医疗器材制造业者产品研发及申请查验登记资料之参考。 二、本案另载于本署万维网站(www.fda.gov.tw)之公告区及医疗器材法规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