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
在私法上人身自由权作为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在本质上属于防御权保护着主体人格利益的完整性不受侵犯。但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人身自由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公法的规范之中私法则显得"供应不足"。私法上没有确立人身自由权一方面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私法理论上对于人身自由权研究不充分引起的
作为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申请听证?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中《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主席令〔1986〕第03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若遇供电线路故障造成医院意外突发停电,使洁净手术室的生命支持类设备无法运行,造成患者伤害,而由于供电系统配置不当,病患或家属多会追讨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继而造成医患矛盾的出现。 我国目前电网整体管理较为规范严格,开展日常例行的维修保养需要停电时,供电部门会提前发放通知及进行网络公告告知,以便使医疗单位提前做好切换电路准备,保障相关仪器设备免受影响。但若遇供电线路故障造成医院意外突发停电,使洁净手术室的生命支持类设备无法运行,造成患者伤害,而由于供电系统配置不当,病患或家属多会追讨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继而造成医患矛盾的出现
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为世界首座六线铁路大桥,为目前世界上设计荷载最大的高速铁路大桥。大桥主跨336米,双跨连拱为世界同类桥梁最大跨度。正桥钢梁全长1615m
企业名称是由文字组成的一串有声有意的字符。商标是使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一个有形有色的可视性标志。 企业名称是用来识别和区分企业的,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包括服务)的,企业名称区分的是“人”,商标区分的是“物”
核心提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递增及业务范畴的扩大,公司知名度显著的提高。为满足公司品牌战略及市场发展的需求,提升竞争力,公司领导决定申报“欧西盾、“OXD”商标,经过国家商标总局的初审核准、公告等程序,正式获得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内容涉及范围广泛,更加贴合公司的品牌发展战略
受害人有过失一般而言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但是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揭阳监狱组建律师团队在罪犯中开讲《民法典》 为了使《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揭阳监狱党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监狱公职律师工作室职能,将7名公职律师组建成《民法典》讲师团,开展授课工作,促使罪犯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形成遇事找法的意识,推动《民法典》在罪犯教育工作中向纵深发展。 一是领导重视,统一思想。监狱领导把落实《民法典》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部署开展罪犯教育宣讲工作
现将2012年2季度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2010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10年版)两本书。分值分配和命题范围如下:保险原理知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八章和第九章;其他相关法规部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10分(全部为判断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占10分。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本网讯)自“六五”普法启动以来,集团公司开展了一系列与广大员工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已完成“六五”普**训工作2/3的任务,东菱公司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六五”普**训工作要求,于近期开展了二期法律知识的培训。 针对公司经营需要和工作实际,公司邀请了法律专业人士讲解基本法律知识,就法律体系,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基础知识做了辅导,并结合公司新修订的《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经办人员职责、要求做了详细解读,以便让员工在今后的实际操作中更好的理解和执行。 这些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贴近经营实际,受到员工欢迎,激发了员工对知法、学法、用法的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