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
1、按照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每月都要按时申报纳税。通常情况下,每月的1至15号为纳税申报期限。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可通过开通税库银的方式缴纳税款
(一)持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连续生产。 对消费品征税,不征税
102.03.27-独资、合伙组织对国税局核定之营利事业所得额如有不服,应于营利事业所得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30日内,申请复查。 张贴者:2013年5月8日 上午12:00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5月8日 上午12:02 ]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有关独资、合伙组织在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依所得税法第71条第2项规定,因无须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而是由独资资本主或合伙组织合伙人将其营利事业所得额列为营利所得,课征综合所得税;因此独资、合伙组织对国税局核定之营利事业所得额如有不服,常会疏忽,未能于营利事业所得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30日内,申请复查,而直到收到个人综合所得税核定通知书或缴款书时才申请复查,致逾复查期限,遭复查驳回。 该局说明,依税捐稽征法第35条第1项第2款规定,纳税义务人若对核定税捐之处分不服,其属无应纳税额者,应于核定税额通知书送达之翌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
(桃园讯)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对复查决定之应纳税额如有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诉愿,惟曾有纳税义务人依法提起诉愿,却误认为欠税尚未确定,致未缴纳复查决定应纳税款之半数,被国税局加征滞纳金并移送强制执行后,才警觉其未依法缴纳半数,徒增困扰。 该局进一步提醒纳税义务人,税捐稽征法第39条规定,除非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纳税义务人对复查决定之应纳税额缴纳半数,并依法提起诉愿者。(二)纳税义务人依前款规定缴纳半数税额确有困难,经稽征机关核准,提供相当担保者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应纳税额在新台币30万元以上,且现金缴纳确有困难时,纳税义务人可于纳税期限内,就现金不足缴纳部分,申请以遗产中上市或上柜公司股票来抵缴遗产税款。 该局说明,纳税义务人申请以被继承人所遗上市或上柜公司股票抵缴遗产税,关于每股价值计算抵缴税额之股数,倘该股票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较死亡日为高时,以该股票之核定每股遗产价值计算欲抵缴税额之股数,若该股票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较死亡日为低者,其得抵缴之税额,以该档股票核定价值占全部课征标的物价值比例计算之应纳税额为限;该股票抵缴之单价,以核课遗产税之价值(即死亡日之收盘价)计算之。 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经核定全部课征标的物价值为8000万元,应纳税额为500万元,因甲君未遗留现金或存款,亦无死亡前2年内赠与继承人现金或存款等情形,纳税义务人申请以甲君所遗A上巿公司股票40000股【核定遗产价值400万元(40000股×死亡日每股收盘价100元)】抵缴税款,其得抵缴遗产税之限额将视A上市公司股票于申请抵缴日较死亡日之收盘价高低而定: 一、倘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为每股120元(高于甲君死亡日之收盘价100元),可申请以遗产中该股票40000股之核定遗产价值抵缴遗产税400万元
2022年度汇算管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届时个税将再次举行“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管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天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举行预约。 现在个税APP已经展示了2022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
个人稿酬所得要不要缴增值税?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网友就此问题咨询相关服务热线时,有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表示,个人稿酬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拨打热线核实时发现,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和个别省/市级相关税务热线,对此问题的具体回应不尽一致。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公众号对此问题作出专门澄清,回应指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转让著作权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义务人未依规定期限办理结算申报者,稽征机关应即填具滞报通知书,送达纳税义务人,限于接到滞报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结算申报;其届期仍未办理结算申报者,稽征机关应依查得之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核定其所得额及应纳税额,并填具核定税额通知书,连同缴款书,送达纳税义务人依限缴纳;嗣后如经调查另行发现课税资料,仍应依税捐稽征法有关规定办理。其属独资、合伙组织之营利事业者,稽征机关应于核定其所得额后,将其营利事业所得额直接归并独资资本主或合伙组织合伙人之营利所得,依本法规定课征综合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适用前项催报之规定;其届期未申报者,稽征机关应即依查得之资料核定其所得额及应纳税额,通知依限缴纳;嗣后如经稽征机关调查另行发现课税资料,仍应依税捐稽征法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