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除
在中华民国境外之国际运输事业将其船舶以“光船”、“计时”或“计程”方式提供予我国营利事业使用,其课税规定如下: 一、将船舶以“光船”方式提供予我国营利事业所收取之收入,系属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船舶租赁业务之收入,应由承租人给付租金时依法扣缴税款;其符合所得税法第25条第1项规定者,得依“外国营利事业申请适用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计算所得额案件审查原则”第6点第2款规定,自取得收入之日起5年内向本部(目前授权国税局受理)申请核准,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之15%为中华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所得额,并依所得税法第98条之1规定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 二、将船舶以“计时”或“计程”方式提供予我国营利事业所收取之收入,系属其经营国际运输之收入。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及营利事业所得额之计算如下: (一)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依下列方式之一办理: 1、核实划分:外国营利事业之营业行为同时在中华民国境内及境外进行(如船舶航经我国港口),可依所得税法第25条第2项第1款规定,按自我国境内承运出口客货所取得之全部收入为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依该规定办理
财政部网站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公告》明确“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包括: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自然人股权持股架构模式,税务上必须关注个人所得税的三大问题! 自然人股权持股架构模式,股东取得分红所得需要按照20%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自然人股权持股架构模式,股东转让所得需要按照20%扣缴个人所得税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下图),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政策解读规定:“《公告》第一条规定了年度汇算概念和内容
我们知道国家对于满足一定标准的企业或者是职工来说都是要进行扣税的,对于职工的年终奖来说也一样是要扣除税款看到,那么2020年终奖个税怎么扣呢?下面就由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彰化分局表示,近期执行不动产专案查核时,发现有一民众出售100年及101年取得之房地,属旧制财产交易所得,惟申报时迳以出售当年度房屋评定现值计算财产交易所得81万余元。经该分局辅导所得人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7类规定,以实际成交价额重新计算财产交易所得,该民众提示相关资料后重新计算财产交易所得377万余元,并自行补缴111万余元。 该分局说明,如为105年以前取得之房屋,属旧制财产交易所得,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7类规定,应以交易时之成交价额,减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转该项资产而支付之一切费用后之余额为所得额
财政部指出,2020年我国房市升温,台商资金回台投资,买进不少土地以设厂。官员提醒,若土地上面仍有老旧建物,由卖方先行拆屋、清除地上物品再移转土地,若卖方适用房地合一税,可将拆除费、建物未折减余额等两大成本抵税。但如果卖方适用土地交易旧制,因土地交易所得免课税,拆除费等成本无法抵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是真的吗? 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其实是一种误解。 正确的说法,应是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是与公司不同,而类似于个体户的表现之一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在哪里申报?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的,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并选择向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一、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是真的吗? 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其实是一种误解。 正确的说法,应是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是与公司不同,而类似于个体户的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