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农业主管机关核发之农业使用证明书有二种,一种为“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另一种为“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如果取具之农业使用证明书属于“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土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者,应另检具都市计划主管机关核发该土地符合农业发展条例第38条之1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之证明,始可申请适用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该局指出,依据农业发展条例规定,依法编定为农业用地,并作农业使用者,可以依该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长沙芙蓉区:什么是税收筹划?企业需了解哪些相关知识? 现如今,伴随着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日益复杂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很多企业都承受着非常沉重的资金压力。而“税收筹划”作为一项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有效手段,近年来也逐渐步入大众视野。那么,究竟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又有哪些方式呢?其实,纳税筹划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只有专业财税工作人员才能够做好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的授权,统筹考虑我市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决定如下: 一、北京市应税资源的具体适用税率,依照《北京市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简称《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地热中的特殊行业指洗浴业、公共娱乐业。 二、对《资源税法》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但在本决定所附《税目税率表》中未予列明的应税资源,如果发生应急性、临时性开采的,可按该应税资源的法定税率幅度的最高值征收资源税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应纳税额在新台币30万元以上,且现金缴纳确有困难时,纳税义务人可于纳税期限内,就现金不足缴纳部分,申请以遗产中上市或上柜公司股票来抵缴遗产税款。 该局说明,纳税义务人申请以被继承人所遗上市或上柜公司股票抵缴遗产税,关于每股价值计算抵缴税额之股数,倘该股票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较死亡日为高时,以该股票之核定每股遗产价值计算欲抵缴税额之股数,若该股票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较死亡日为低者,其得抵缴之税额,以该档股票核定价值占全部课征标的物价值比例计算之应纳税额为限;该股票抵缴之单价,以核课遗产税之价值(即死亡日之收盘价)计算之。 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经核定全部课征标的物价值为8000万元,应纳税额为500万元,因甲君未遗留现金或存款,亦无死亡前2年内赠与继承人现金或存款等情形,纳税义务人申请以甲君所遗A上巿公司股票40000股【核定遗产价值400万元(40000股×死亡日每股收盘价100元)】抵缴税款,其得抵缴遗产税之限额将视A上市公司股票于申请抵缴日较死亡日之收盘价高低而定: 一、倘申请抵缴日之收盘价为每股120元(高于甲君死亡日之收盘价100元),可申请以遗产中该股票40000股之核定遗产价值抵缴遗产税400万元
现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对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从事养老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会计(专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具有开拓精神、从事会计工作、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经济法、税法等相关专业课程的系统知识、熟练掌握现代会计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从事企事业单位会计实务处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会计学 主要课程: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学、审计学、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基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经济法、税法、统计学、市场营销学等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按照劳动法规定应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该补偿金是否可以按照“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代办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开始实施,谁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新的印花税法和原来有什么变化?和慧助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①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②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③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④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①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②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③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④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本文摘要:经过将近一年的印发后,《环境保护税法》将步入首次审查会。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16年法律工作计划。其中,倍受注目的《环境保护税法》被列为首度审查会的法律案中,计划将于今年6月展开审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