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VOCs也就是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笔者了解到,VOCs的排放涉及的行业众多,包括制药、农药、汽车、印刷、家具等行业。为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完善排放标准,建立治理管理框架体系
兰波瑞尼于2014年加入希腊公证协会和欧洲公证协会CNEU。 她曾在布鲁塞尔担任私人律师和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的行政官员。自2014年起,她一直在雅典从事民法公证工作
苏州注册会计师报名已经告一个段落,很多学员已经正式进入了如火如荼地学习之中;而当大家翻开今年的注册会计师教材的时候,无疑都会发现,今年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课程,变动有点大,好像有点无从下手。那么在距离苏州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里,注册会计师税法这个课程,到底该怎么学习呢?小编这边给大家推荐一个学习步骤: 推荐理由:注册会计师税法这部分内容,虽然章节比较多,但是除了增值税法章节,其他章节学起来不会太吃力,相对比较轻松,而且这几章学习下来,对于后面学习企业所得税法有一定的帮助。 推荐理由:注册会计师税法这部分虽然只有两个章节,但是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税种,所以第一部分其他税种都学习完之后,对这一章的学习是十分有帮助的;其次今年个税变动比较大,也适合单拎出来重点学习
相关专题:贷款服务 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2019) 对于诸如房地产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言贷款利息进项抵扣一直是行业痛点与强烈呼吁,如贷款利息进项可以抵扣,诸如资金归集、往来不计息的税收实务难题将得到化解,但从《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来看,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被宣判死刑,因为《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不仅明确规定“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更要命的是《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了贷款的主要上游“存款利息收入”“视为非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个链条,环环相扣,如果上游不征税,下游进项抵扣将没有任何税法原理的依据,除非是国家愿意“让利”。如果你是立法者,在广大人民群众(存款最重要主体)和企业(贷款最重要主体)之间,你会选择减损哪方的利益?不管从涉及面还是征收阻力及难易度来说,《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选择合情合理,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宣告没戏。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确定了!~ 定了!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确定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详细额度确定了!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0日开始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自用住宅用地设籍人死亡,应适时迁入符合要件之亲属,避免空户遭补征地价税。 (台中讯)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设籍人为土地所有权人之直系尊亲属如过世后,该自用住宅用地户籍已变为空户,即不符合自用住宅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要件,若无法适时迁入其他符合要件之亲属,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获后会补征差额地价税。 该局说明,土地税法所称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无出租或供营业之住宅用地
我们的税收抵免团队可以为开发商、贷方、所有者、投资者和市政当局提供广泛的联邦和州税收抵免计划,涉及历史性建筑翻新、低收入房屋、可再生能源和新市场等领域。我们的多学科团队从我们的业务、金融、房地产、证券和税务实践中汲取经验,以指导客户了解每种税收抵免计划的要求和复杂性,以使项目切实可行和更高效。 我们的律师在涉及各种联邦和州税收抵免的交易中代表客户,包括新市场税收抵免(NMTC)、历史建筑翻新税收抵免、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LIHTC)、电影税收抵免和旅游税收抵免
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通过都是在外地租房子,这时就需要跟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了。而房东通过租赁给他人而得到的收入则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租赁合同缴纳的税种属于印花税,主要是由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缴纳的
每月支付员工的交通补贴计入“工资薪金”还是“福利费”? 内容摘要:我公司准备从下个月开始,每月支付每个员工200元的交通补贴,请问,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还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 疑问:我公司准备从下个月开始,每月支付每个员工200元的交通补贴,请问,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还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 答复:建议你公司的交通补贴随同每月的工资在固定时间一起发放,并且公司要制定发放制度留存备案,这种情况下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中核算,并允许税前扣除。 若是单独发放职工的交通补贴,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 各种福利性补贴计入工资薪金核算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3、满足税法关于工资薪金合理性要求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