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非法经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非法经营造成损失所产生的债务,无论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均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非法经营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违法经营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10月20日上午,汉滨法院大河法庭受邀参加了大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平安建设“九率一度”提升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大河法庭干警深入活动现场借演出平台通过宣讲《民法典》、发放平安建设宣传页、互动问答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既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汉滨法院工作满意率,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当天下午,大河法庭干警又受邀参加了大河中学《法制教育报告会》,法庭干警结合中小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为基础引入案例,向学生们认真解读了青少年常见的违法犯罪类别、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各种不良行为和不良风气,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用法律呵护自己的成长
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君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莲花、魏芝红、赵士元、王兆光、孙喜忠,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亚东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黑龙江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王冬梅教授作《民法典》的专题讲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率,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7月31日,西安区司法局在宪法主题公园开展了以“社区矫正法 助力长治久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摆放了《亮点解读》《社区矫正法 助力长治久安》《7大亮点解读》等主题宣传展板、发放了《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宪法》等宣传读本、宣传册、宣传折页等法治宣传品,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详细解答了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2020年9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邀请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邱桂梅律师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民法典》宣讲。宣讲中,邱律师从民法典的简况、编纂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主要亮点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并结合社会热点,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作了系统、详细的阐释。同时,通过与《民法通则》的对比,指出《民法典》的不同之处,重点介绍了各分编的新亮点,观点新颖、见解独到
此次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案说法。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入手,结合高空抛物、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等热点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 据了解,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包括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以及涉及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工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发布: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1)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最高院: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家庭共同财产,应用于偿还家庭债务!
女儿一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从消极保护到积极确权是人格权制度发展的重要趋势。自《民法通则》开始我国民事立法历来重视通过积极确权模式保护人格权《民法总则》虽然也通过积极确权模式保护人格权从正面对一般人格权以及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各项具体人格权做出了规定但并没有对各项人格权内容、效力等作出规定其只是对人格权进行了初步确权并没有真正完成人格权确权的任务。为顺应人格权制度的发展趋势适应网络时代、信息社会的发展需要我国民法典应当设置独立的人格权编在《民法总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格权的类型增加规定个人信息权等权利细化各项具体人格权的内容并对人格权的行使规则、利用规则、限制规则以及权利冲突规则等作出规定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如何把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成为了兰州市伏龙坪街道的头等大事。年初,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关怀下,为兰州市伏龙坪街道牵线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派驻了乡村法律顾问,街道主要领导筹划,伏龙坪司法所积极协调,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全力配合,在红沟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由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韩林律师担任主讲,兰州市伏龙坪街道辖区6个村,村两委班子30余人参加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