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相信很多人都租赁过房屋,那么,租房违约金怎么算呢?下面来看看吧。 我们都知道,租房之前都会签订合同或者房屋出租的相关协议,一般合同里面我们都会标明,如果房东或者房客之间谁违约,比如因为种种私人原因提前退房,或者因为拆迁等原因提前退房的,就需要按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也就是违约金
行政处罚 【部委规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九十三条:“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国际招标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通告项目主管机构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省 负责全省对机电产品招标人违规逃避国际招标行为的处罚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公布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四十四期(2023年2月28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四十三期(2023年1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四十二期(2022年12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四十一期(2022年11月30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四十期(2022年10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九期(2022年9月30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八期(2022年8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七期(2022年7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六期(2022年6月30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五期(2022年5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四期(2022年4月30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三期(2022年3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二期(2022年2月28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一期(2022年1月31日) 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报第一百三十期(2021年12月31日)
丹吉尔汽车城是一个专门用于汽车制造的工业区,占地600公顷,集中了汽车制造业中的几项重要工序(包括设备、物流、外包以及和该行业有关的各项服务)。 在摩洛哥《振兴工业国家公约》出台后,丹吉尔汽车城也应运而生,加入了“全球工艺在摩洛哥”计划,在工业发展领域做出卓越贡献。 汽车城毗邻雷诺丹吉尔工厂制造厂,与其仅相距2公里,更与汽车设备商齐集的丹吉尔保税区仅相距不到25公里,大力促进了汽车城工业生产、物流运输及各项服务的发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遂宁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露天焚烧秸秆既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以及《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露天焚烧秸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3·15特别策划、推出以“奇妙森林历险记”为主题制作的投资者教育路线图,将主人公小白兔经过投资森林一路遇到的投资知识点、常见骗局等事件串联起来,以简单有趣的画面教您投资基础知识。今天主要给大家分享一下小白兔在投资森林中遇到常见骗局。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散布虚假信息来吸引投资人,或是利用不当手段获取个人电话信息后,通过手机、网络电话、QQ、微信等电信、互联网通讯工具对投资人进行撒网钓鱼式电话营销,不少投资人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行政处罚 【部委规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第九十五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该行为影响到评标结果的公正性的,当次招标无效: (一)与投标人相互串通、虚假招标投标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 (三)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四)除本办法第九十四条第十二项所列行为外,其他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材料或信息的; (五)对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拒不执行的; (六)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 省 负责全省对机电产品招标人在招投标之前和之后的过程中违规操作相关行为的处罚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公布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
刘某是甲公司的发起人和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6日,同行业的知名公司乙公司投资了甲公司,成为了该公司的大股东。后来,在甲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刘某与乙公司发生了纠纷
上诉是针对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案件。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申请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法条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