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办理“第11届原住民族语戏剧竞赛桃园市初赛”

一、 依据原住民族委员会110年9月9日原民教字第1100051794号函办理。

1、 家庭组:以“家庭”为单位,每队4~6人,以同户籍内之成员为原则;如有不同户籍之亲属共同参赛者,以户长三亲等内之血亲及三亲等内之姻亲为限。

2、 学生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为原则,每队12~20人,都市原住民地区单一学校无法组队者可跨校组队。

3、 社会组:不限机关、团体及年龄,每队12~20人。

(四) 报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以邮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