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
1、全面负责建立城市营运销售体系,完成年度销售业绩达成、利润提升等经营目标; 2、负责城市营运部人员管理,培训与人才培养; 3、负责建立完善运营部工作流程以及营运部相关制度规范。 2、大型连锁企业5-10年营运管理经验,100人以上的团队管理经验; 3、对快消品、进口食品、商超行业市场业态熟悉,具备优秀的零售管理知识和经验; 4、具有良好的领导力、执行力、市场分析能力、出色的人际沟通能力及公关能力;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服务意识,能承受高强度工作压力,能独立开展人员招募和进行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 6、具备优秀的职业操守及高度的责任心。
7月14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持续加强客运出租车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有效规范客运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今年上半年,全市交通执法机构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720余台次,处置查扣黑车、非法网约车等客运车辆361台次,排查安全隐患63起,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统筹谋划,周密安排
7月11日上午城区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维护良好运输秩序的专项整治活动启动重点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约车”“黑车”“假出租”。 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11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重点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约车”“黑车”“假出租”
这是一个创意蓬勃发展的时代,众多新创公司发扬自身理念创造出新型态应用。新创公司从创意发想、研发实作到实务营运都是艰苦的历程,但当外界过度渲染创意的价值,而忽略产品本质、内容与营运模式时,反而让新创公司的营运更加困难。 KKBOX 为台湾线上音乐市场带来良性质变,一路走来,累积了庞大产品研发与营运经验,我们举办“Innovation Chat”一系列活动,希望透过行销、企划、品质、界面设计、客服和社群经营等主题,探讨过去的成败,也透过 KKBOX 的产品/市场经验,与来自新创公司的朋友们一同交流、激荡出不同样貌的思维
对于很多在香港私人执业的医生和牙医来说,以有限公司的形式来营运仍是有待发展的意念。事实上,由于缺乏适切的专业意见,有少部分的业界人士,便曾经因为利用有限公司来减轻税务负担,而惹来过某些不必要的麻烦,最后甚至于发觉得不偿失! 然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公司化,却与以往某些业界人士常用的所谓服务公司 (Service Company)有所不同。自1999年起,我们便曾与不同的业界团体合作,合辨过一系列的研讨会,讲解公司化的概念,以及如何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来营运您的专业
崇越科技致力于半导体、LCD、光电、绿能产业及环保工程等产业之材料及设备的代理销售,并依客户需求,提供系统整合等专业服务,积极创新服务品质、扩大营运范畴,追求更高的营运绩效。 掌握市场脉动,崇越科技营收屡创新高,随产品、服务的创新,营运规模不断扩增。自1990 年成立以来,崇越代理的优质产品,以及独具的专业整合能力,皆赢得客户一致的赞赏
电视广播(511,TVB)宣布人事变动,曾志伟获委任为总经理(节目内容营运),并即时生效。同时,星岛(1105)前首席执行官萧世和获委任为总经理(商务营运),并将于10月4日履新。 曾志伟今年1月重新加入无线电视,即八个月内再获升职
杭州亚运预定 2023 年 9 月举办,但今日官方发布公告,根据理事会审议结果基于美国暴雪娱乐、中国网易代理营运商务合作不续约,服务器与与营运团队处于终止状态,,不具备列入杭州亚运电竞前置条件,因此确定取消《炉石战记》比赛。 但《炉石战记》除主办国中国以外,其余参赛国家都还在正常营运中。在官方公告后,CTESA 中国民国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发出声明表示正积极与AESF亚洲电子体育联合会、中华奥会、国家运动训练中心联系,了解有关该项目及培训队选手的后续处置事宜
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所称民间机构因兴建、营运所取得之营运资产、设备,指民间机构于兴建营运期间内,因兴建营运公共建设所取得及为继续经营公共建设所必要之资产及设备。 前项营运资产、设备,于不影响公共建设之正常运作,并符合下列规定之一,主办机关得同意其转让、出租或设定负担: 一、依投资契约规定,无需移转予政府者。 二、依投资契约规定,需于营运期间届满后移转予政府者,得依投资契约规定于移转期限届满前,在不影响期满移转下,附条件准予转让;其出租或设定负担之期间,以经营许可期限为限;其设定负担,应订有偿债计划或设立偿债基金办法
附表一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供应者申设、换照及营运评鉴应载事项及缴交资料对照表.PDF 附表二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申设、换照及营运评鉴应载事项及缴交资料对照表.PDF 附表三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供应者营运评鉴考核表.PDF 附表四卫星广播电视服务经营者营运评鉴考核表.PDF 会本部:10052台北市中正区仁爱路1段50号会本部电话:0800-177177传真:(02)2343-3994 济南路办公室:10054台北市济南路2段16号电话:0800-177177传真:(02)2343-3994 数据库更新周期:每月,最新资料时间:112.02.24
主办机关依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终止投资契约时,应以书面载明下列事项,通知民间机构: 一、未改善缺失之具体事实。 二、终止投资契约之表示及终止之日期。 三、终止地上权及租赁契约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