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日以内事假、例假、冲堂假由本人上网请假即可。
(2)病假、住院假、丧假、产假、公假及一日以上事假,限七日内上网办理请假登记并缴交证明文件至学务处生辅组(桃园校区学务组)审核通过,否则一律以事假办理,若未完成上网办理请假登记者,则以旷课论。
1.一般请假系统:缺课记录产生后,七日内上网办理请假手续,逾时不予补办及更正。
2.预先请假系统:未产生缺课记录时,预先上网登记请假日期。
3.考试请假系统:期中、期末考试请假,一般事假停办,限该科缺考隔日前办理请假手续,专案呈核。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因病者则需缴交诊断证明书,至台北校区学务处生辅组(桃园校区学务组)审核后,专案签请校长核准,否则考试请假无效视为旷考。
(4)例假:不须证明,每月一次,每次得请假一天,不扣操行分数。
例假上网请于缺课记录产生后,点选请假日期,即可完成核准手续,若再出现缺课记录时,请务必重复输入例假日期,完成例假核准手续。
例假、冲堂假仅用于一般请假系统(缺课记录产生后,才可上网点选例假、冲堂假)
(5)请假别点选错误者,应于点选日起两周内主动申请更正。
若上网请假操作有问题,请电话告知承办人员,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