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9〕3 号)精神和要求,2019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优先满足“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000名(含2018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2名),聘期3年。各实施县(市、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
(一)必须以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接转等工作为前提。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