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
为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增值税管理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做出规定。 公告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导读: 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五条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二、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 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五条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二、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四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工业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在2016年12月开始,关于的财税的一批新规又开始实施,在佛山注册公司的你关注了解了吗?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12月1日起C级纳税人无需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注意:1.达标登记或自愿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只要转登记前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20年扔可选择转登记;但2020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公司注销程序简化了!两种情况可以直接注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与税务有关的事项; 2、处理与税务有关但未收到发票,无税(停滞费)和罚款的人。 对于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一般取消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取消税款时,应当进一步实施有时限的规定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