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及所属机关员额编制表之拟议与报核。
二、本署分层负责明细表之拟订、修正与报核。
三、本署与所属机关权责划分调整之拟议与报核。
四、本署及所属机关职务归系案件之核定及报请备查。
五、本署及所属机关员额管理、员额评鉴相关事项之核办及陈报。
六、本署及所属机关人事人员管理事项之核办。
七、本署及所属机关年度约聘雇人员聘雇用计划拟议与报核。
八、国家考试任用计划职缺提报,考试录取人员实务训练相关事项。
九、本署及所属机关人员任免迁调、兼职案件之核办及陈报。
十、本署及所属机关身心障碍人员、原住民进用相关事项。
十一、本署约聘雇人员聘雇用及解聘雇。
十二、本署及所属机关临时人员进用计划表核定、本署临时人员进用相关事 项。
十三、本署职员职名章之制换发事项。
十四、本署及所属机关有关人事法令拟义案件之释复及核转。
十五、本署及所属机关首长移交有关人事事项之处理。
一、本署及所属机关奖惩案件之核办及陈报。
二、本署及所属机关惩戒案件之拟议及核转。
三、核定惩戒案件之转知及执行。
四、本署及所属机关考绩案件之核办及陈报。
五、本署及所属机关停职、复职、免职案件之核办及陈报。
六、本署及所属机关训练进修案件之核办及陈报。
七、本署职员差假勤惰及其有关事项之核办。
八、本署职员证之制换发、管理及注销。
一、本署待遇及工程奖金案件之核办。
二、本署员工各项生活津贴之核发。
三、本署及所属机关退休、资遣、抚恤案件之拟议及陈报。
六、本署公保、职员健保及退休人员健保案件之核办及陈报。
七、本署应征入伍缓召人员相关事项之办理。
九、本署职员服务、在职及离职证明书之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