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
食药署启动“108年腌渍蔬菜稽查专案第二阶段”
为确保腌渍蔬
食药署启动“108年腌渍蔬菜稽查专案第二阶段” 为确保腌渍蔬菜产品的安全卫生,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 今(108)年启动的108年腌渍蔬菜稽查专案已于2-3月执行第一阶段抽验市售腌渍蔬菜是否符合规定,针对第一阶段违规在案之源头制造业者,将优先纳入近日将启动之第二阶段,联合地方政府卫生局进行稽查及抽验,并将以往未稽查或过去曾有违规纪录之业者纳入加强稽查对象,以确保产品食用安全。 本次稽查重点将针对现场环境卫生及人员体检等常见之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缺失、废弃物处理及产品标示等进行稽查外,另将加强查核食品添加物使用之合法性,并抽验腌渍蔬菜成品检验防腐剂及漂白剂等项目,期望透过加强稽查及抽验,提升产品安全卫生,以落实源头管理。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提升自主管理能力,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相关规定,如查有GHP缺失经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将依食安法第8条及第44条处新台币6万至2亿元以下罚锾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机制,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2023 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对武汉市、荆门市、咸宁市、随州市、潜江市、仙桃市等市开展稽查;稽查重点包括各地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情况、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情况和重点**件办理情况等。 根据方案要求,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稽查工作计划方案,明确稽查内容,开展现场稽查,严格流程,形成稽查案卷;现场稽查结束后,及时下达稽查意见书,被稽查单位自接到稽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对稽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驻单位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