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启动“108年腌渍蔬菜稽查专案第二阶段”
为确保腌渍蔬菜产品的安全卫生,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 今(108)年启动的108年腌渍蔬菜稽查专案已于2-3月执行第一阶段抽验市售腌渍蔬菜是否符合规定,针对第一阶段违规在案之源头制造业者,将优先纳入近日将启动之第二阶段,联合地方政府卫生局进行稽查及抽验,并将以往未稽查或过去曾有违规纪录之业者纳入加强稽查对象,以确保产品食用安全。
本次稽查重点将针对现场环境卫生及人员体检等常见之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缺失、废弃物处理及产品标示等进行稽查外,另将加强查核食品添加物使用之合法性,并抽验腌渍蔬菜成品检验防腐剂及漂白剂等项目,期望透过加强稽查及抽验,提升产品安全卫生,以落实源头管理。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提升自主管理能力,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相关规定,如查有GHP缺失经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将依食安法第8条及第44条处新台币6万至2亿元以下罚锾。另制程中如有需要使用食品添加物,均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如经检出不符规定将依食安法第18条及第47条处新台币3至300万元罚锾,以维护消费者食用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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