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无法返台,户籍已被除籍,且目前无配偶或直系亲属居住在台湾。请问地价税率课征事宜,应如何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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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所询地价税率课征相关事宜,敬复如下:

一、地价税率采次年改课原则;因此,如果您的土地原已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计征地价税,虽于当年度因故迁出户籍,如于次年的9月22日前返国办竣户籍并提出申请,经地方税稽征机关核准者,仍可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计征地价税。

二、另财政部于111(公元2022)年8月发布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因疫情出境逾2年,户籍于109(公元2020)年或110(公元2021)年遭迁出导致地价税改按一般税率课征者,得申请续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线上申办网址: [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