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职等:委任第1职等至委任第3职等 (职务编号A650040)
名额:正取1名(得择优增列候补1名,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月内)
资格条件:1.公务人员初等考试或相当考试以上及格者。
2.合格实授委任第一职等以上,具有一般行政职系任用资格之现职公务人员。
3.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规定之情事。
主要工作项目:
1.办理行政课出纳及一般行政相关业务。
报名方式:请填写资绩表、评分表(本公告附件,请以A4打印),并检具公务人员履历表、最高学历证件、考试及格证书、最新派令、最近一张铨审函、最近5年考绩通知书(103年-107年)、奖惩令(103.09.01-108.08.31)等相关资料影本(请以A4纸张双面打印并依序夹订整齐,勿装订),于108年09月20日下午17时30分前寄达“金门县金湖镇新市里林森路2号”(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自行送件者,迳送本所收发室),并于信封上注明应征“金门县金湖镇公所书记”职务、联络电话、手机及通信地址。
甄选方式:1资历审查合格者择优择期通知来所面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未获通知面试或录取之应征者书面应征资料恕不予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