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
今年第3季讨论基本工资 预期时薪、月薪双涨 #政策 #青年团体 #基本工资 #薪资经济日报 记者江睿智╱即时报导青年团体24日赴行政院**,诉求基本工资时薪和月薪一次涨至月薪29189元、时薪186元。劳动部表示,有关非典打工族的薪资权益,将研议适度的调整时薪,至于全时月薪制劳工的权益,劳动部也相当重视,会同样循现行基本工资审议机制,审慎研议。劳动部今年第3季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根据惯例,基本工资时薪和月薪都会往上调,调幅不会太低,但不会一次调到月薪29189元、时薪186元
今年纾困时,政府尽可能的让纾困范围涵盖最多需要帮助的雇主与劳工,但我们也发现,劳雇的型态越趋多元,纾困不免有些疏漏和不周。因此今天我以 #多元劳雇型态 为出发点,要求劳动部针对以下两点进行了解与研拟配套 : 基本工资已经 #连5涨,而明天是本年度的基本工资审议会,未来基本工资的调整走向明天就会揭晓,我们乐见台湾的劳动条件能够提升,但同时我也提醒部长,必须顾及不同的行业、考量劳雇双方可能受到的影响,给予协助、减少因基本工资变动产生的冲击。 随着自营工作者的人数与型态越来越多样,如何给予自营工作者就业保障、稳定就业状况,也因此更显重要,我们必须为自营作业者编筑一道安全网,让他们的就业能有后盾
基本工资是维持低所得弱势劳工最低生活水准的保障,目前基本工资的月薪为21009元,时薪则为133元。依劳动基准法第21条规定,工资是由劳雇双方议定,但议定的薪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目的是在保障劳工的基本生活并且维持其购买能力。 基本工资是由谁来决定的呢? 劳动部会在每年的第三季举行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基本工资是由劳方代表7人、政府机关及学者专家代表7人、资方代表7人所组成的审议委员会来审议,会就台湾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消费者物价指数、劳动生产力、就业状况、国民所得、各业劳工工资及家庭收支调查统计等数据进行拟定,由劳动部送行政院核定后公告
劳动基准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劳雇双方议定工资时不得低于基本工资[1],以保障弱势劳动者。 基本工资是指劳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得的报酬。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与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给的工资[2]
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12号)在立法院经委会表示,以经济部的立场,赞成外劳与本地劳工的基本工资应该要“脱钩”,但施颜祥也提到,这牵涉到我方对国际间的承诺,同时目前劳基法也已经有对基本工资的规定,因此经济部方面也不便干涉太多。(何庭欢报导) 立委丁守中指出,劳委会主委王如玄扬言要提高基本工资上限,但外界担忧,提高工资可能导致无法因应人力成本问题的弱势中小企业,被提前淘汰,反而造成更多失业问题,因此经济部是否赞同外劳与本地劳工的基本工资脱钩,让本地劳工能得到更多保障,同时兼顾经济发展。 施颜祥回应,确实以经济部的业务角度来看,如果能够分开处理,的确能改善目前的情形,但施颜祥也提出难处表示:‘问题是法律上我们已经有规定基本工资了,这是我们目前比较大的困难就是说,已经在劳基法里面已经定了基本工资在里面
Q: 我们公司给的是底薪$8000+高抽成制,每个月都会超过政府规定的基本底薪,请问这样公司的给新制度有违反劳基法吗? 403018台中市西区台湾大道二段2号6楼之1 一、按,劳动基准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而基本工资之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劳工基本生活及维持劳工之购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