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畅通全流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制度……日前,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完善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前,首批试点单位已确定。 关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自主转化的权利,已有多项政策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
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具有评价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聘请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 根据企业需求,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申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奖项、争取国家及投资机构认可,提高申报国家科技计划和融资的成功率的重要证明性材料,主要用于确定成果的学术水平、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实用价值、社会价值、促进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等作用,过去一直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 1、有利于减少在技术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沟通和谈判成本,提高交易效 率,推动成交
《若干措施》提出实施高质量成果“创新工程”。将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围绕前沿基础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开展长周期、高风险的原创性研究。在集成电路、5G、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显示、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石墨烯等领域,实施清单式排查、矩阵式布局的“链长制”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0日 22:32 点击: 近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执行秘书长,山科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钊一行来校交流,共商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事项。 副校长张建对客人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学校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科技处处长、技术转移研究院院长陈连军介绍了技术转移研究院的建设情况和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6日 作者: 点击: 近日,我校公共卫生学院张卓副教授发明的“一种双钥匙开锁套装”和“一种金属防火门静电消除门把手”两项专利成果成功实现转化。我校作为专利权人与沈阳安达友信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签订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费用共计4万元。 为激发学校师生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近年来我校陆续出台了《沈阳医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沈阳医学院职务专利管理办法》《沈阳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政策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服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网络平台业务,负责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门户网站“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网”的运营,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宗旨,以“政产学研商金联动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定位,整合供需资源,探索科技成果市场化、商品化推广服务,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新模式,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性生态环境,并协助中科院及国科控股推进对外战略合作,提供院地对接项目合作服务,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目前,“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网”收纳5万余条专利信息和2千余条成果信息,作为牵头单位组建的“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化网络联盟”已有成员单位140余家。 官方网站 喀斯玛汇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9日,是中国科学院直属控股企业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家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消息】 10月16日,辽宁省“青春助力新发展创新服务促振兴”——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青年企业家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在沈阳华府青创空间举行。通过省科技厅、团省委、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联合搭建的平台,企业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进一步推进创新链整合,促进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 对接会上,8家企业与科研院所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沈阳中科联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分别与中科院生态所、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现场签署合作协议,项目内容涵盖了环境保护、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业、智慧城市等诸多热门领域
本报北京6月3日电 (记者李丽辉、吴秋余)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7月1日起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可享优惠。 通知明确,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精神,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原《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沪财教〔2014〕31号)同时废止
记者2月9日获悉: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 在提升成果产业化前端供给质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强化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资源整合与能力提升,引导创新联合体精准对接各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梳理产业链技术瓶颈问题,形成攻关任务清单,开展“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每年实施一批研发项目,每项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资助,形成“补链强链”技术群,实现产业链科技成果直接转化应用,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在强化成果产业化中端服务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市场定价机制,创新科技成果交易模式,打造“赣拍”成果拍卖品牌
近日,药学院召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加快依靠科技创新支撑教学科研工作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该院副院长孟晓明、张磊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学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学校相关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度谋划开展产学研合作,聚焦新服务、新工艺、新产品的突破,促进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学校国内一流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督察“回头看” 为巩固前期督察工作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3月9日上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同志组成督察组,对寿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开展了督察“回头看”。 督察组听取县科技局、县发改委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展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新桥产业园中小企业孵化中心建设进度,实地核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督察组要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长效机制,加大科技领域资金投入;积极引进高端人才,组建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推进中试基地、创新平台建设
为多途径地转化我校科技成果,促进陕西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和快速发展,经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简称“工研院”)理事会及院务会决定,现向我校征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电子信息领域的科技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且属于我校优势电子信息学科领域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现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其中,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填报;具备管理职能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只填报自身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情况,下属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自行填报;已经转制为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无需填报;所属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近日,官方发布消息称,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拟于4月下旬在合肥召开。交易会期间,将在云谷创新园举办“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创新大赛”决赛,目前,大赛报名征集已开启。 本届科交会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旨在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公示(TTCJ202204)(已结束)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和《首都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实施条例(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18〕61号)的要求,现将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2-2022.10.17 ,公示期间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反映。
宝鸡市印发《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 近期,宝鸡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步伐为基调,主要围绕如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集中出台了十条激励性举措,这十条分别为:完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落实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快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共享转化、支持科技成果来宝转移转化、鼓励我市企业吸纳市域外科技成果、支持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财税支持力度、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机制。这些举措将为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活力、培育新动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日,中国电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验交流暨第三批投资项目研讨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前两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第三批项目启动计划等,宣贯解读了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奖励投资工作指引。 会上,资产经营部详细介绍了投资公司及电科研投相关情况
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本报长沙11月15日电国防科技大学今天在长沙举行科技成果发布会,首次面向全国企业发布可供转让与合作的高新技术成果112项,这标志着该校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 国防科大具有雄厚的人才优势和科研实力,先后取得“银河”系列巨型计算机、两足步行机器人、连续碳化硅纤维等3600多项科技成果。其中1500多项获国家和军队科技进步奖,创造了我国重大科技成果的26项“第一”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于9月15日―19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短流程高效制造技术”和“超高清超高分辨率大尺寸LED显示器”两项科技成果喜获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大奖。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是我国工业领域面向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和经贸交流合作平台,科技部作为工博会的主办方之一,今年围绕“智能信息与绿色材料”主题,携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以及“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等5个重点专项的50余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馆”进行了集中展示,充分展现了人工智能、云计算、绿色高分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科技成果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惠及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与贡献。 展会期间,高技术中心还会同上海市科委举办了媒体见面会、成果发布会等系列活动,并通过云展览、云直播和抖音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介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的影响和作用走进千家万户,为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转发《科技处:关于再次征集2018年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理工科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学校开展2018年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专利技术拥有人将可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含已登记科技成果、已获各级政府奖励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目,本人科研中获得的未登记科技成果及技术)进行筛选,认真如实填报《山西大学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将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竞价(拍卖)、挂牌交易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其信息内容应全部为可公开。重点征求为企业服务、可转化和有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技术)信息
为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由农业部发起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负责建设的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和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分别于2014年8月13日及2015年7月7日挂牌并开始试运营。两个中心现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技术转移中心“合三为一”协同运营,以促进和保证农业科技成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交易。 中心以实现“为成果供给端体现价值、为成果需求端创造价值、实现中心自身价值”为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理念,不断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对原创科技成果、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农业投入品和优质农产品和食品进行分类转化推广,实现科技成果在全产业链上的彻底转化,力求通过无边际的服务、无极限的发展,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系统
广东人大网讯 6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成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深圳、东莞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听取深圳、东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以及部分企业、高校的意见建议。 王学成指出,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