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途径地转化我校科技成果,促进陕西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和快速发展,经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简称“工研院”)理事会及院务会决定,现向我校征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电子信息领域的科技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且属于我校优势电子信息学科领域。2.科技成果持有人应在9月30日之前将填好的《科研成果征集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到lux220@163.com。

1.建立陕西省电子信息科技成果项目库,常态化地向企业推广转移。

2.对经过筛选论证、具有企业承载意向且需进一步进行产业化前期研究的科技成果,工研院通过申报政府专项资金或自身出资等形式,支持此科技成果进行完善研究。

3.对已形成产品且投放市场的科技成果,其持有人若有创办企业的强烈意愿,工研院以出资参股组建企业的形式支持其进行成果转化。

4.对已处于孵化阶段且还需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工研院可出资进行增资扩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此次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由工研院全面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与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管理办公室(简称“科工办”)协助完成。联系方式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