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缓起诉期间内,另犯他罪,是否会被撤销缓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3第1项规定:“被告于缓起诉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检察官得依职权或依告诉人之声请撤销原处分,继续侦查或起诉:一、于期间内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经检察官提起公诉者。二、缓起诉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缓起诉期间内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三、违背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二第一项各款之应遵守或履行事项”。故如在缓起诉处分期间内,被告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经检察官提起公诉者,检察官得依职权或告诉人之声请撤销原处分,继续侦查或起诉。又被告收受检察官之撤销缓起诉处分书,仍得于法定期限内以书状叙述不服之理由声请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