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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心声系列”包括《莫言散文新编》、《莫言讲演新篇》、《莫
    发表于 2025-07-11 十一部 一百余万 荆轲

    “莫言心声系列”包括《莫言散文新编》、《莫言讲演新篇》、《莫言对话新录》,一百余万字,收录了莫言非小说作品系列的最新收藏本,是作者散文、讲演、对话的最新篇章。 作家莫言在他的小说创作之外,还有哪些文体? 作为评价最高、读者最喜爱的当代作家,我们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全面了解莫言先生小说之外全部的创作。这些不同形式的文体,发出了作者内心的声音,成为不同凡响的文学创作体验

    湘西生活网3月30日讯:3月29日
    发表于 2025-07-10 39840 好勇斗狠 财物罪

    湘西生活网3月30日讯:3月29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田意帆等4被告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田意帆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余3被告人均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田意帆与被告人林某某、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吉首市内实施了二起寻衅滋事、二起聚众斗殴违法犯罪活动

    鉴于黎常发的家属代其退赔了被害人方某某的经济损失
    发表于 2025-07-08 455786 侦办案件 涉案人

    鉴于黎常发的家属代其退赔了被害人方某某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方某某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唯认定黎常发盗窃被害人吴某某、贺某银行卡内资金的数额不当,致责令黎常发退赔被害人的数额不准确,均应予以纠正。鉴于改变部分事实认定后,黎常发的犯罪数额仍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原判对其已经在幅度之内处以最低刑,量刑并无不当,不再调整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发表于 2025-07-16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且是直接故意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最新职务侵占罪数额的规定是多少、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内容,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隋朝581年-618年
    发表于 2025-07-05 徵 相离 劝学

    隋朝(581年-618年,一说619年或630年)是上承南北朝下启唐朝的大一统王朝,因唐朝与隋朝的文化、制度、社会特点一脉相承,故史学家常将两朝合称为隋唐。 隋文帝前期主张调和儒佛道思想,并且主张朴实文学,反对南朝艳丽的文学思想。他提倡儒学,把儒家学说提升到治国不可或缺的地位,鼓励劝学行礼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发表于 2025-07-11 85623096 498 第十六次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闽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发表于 2025-07-07 福建日报 九类 终审判决

    闽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14日,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向3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发放举报奖金12万元。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江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首要中心工作来抓,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截至5月10日,晋江市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团伙15个、村霸恶势力2个,抓获涉黑涉恶九类典型案件嫌疑人122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案件财物价值3414万元;共终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一审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5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3起、“村霸恶势力”案1起,判处财产刑累计1849.74万元

    指雇主所发动的劳动契约终止权
    发表于 2025-07-16 非有 谕知 未准

    指雇主所发动的劳动契约终止权,又可以分为以经济性理由所发动的“裁员解雇”(劳动基准法第11条[1]),和以劳工违法、违纪为理由所发动的“惩戒解雇”(劳动基准法第12条[2])。 解雇必须要符合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各项事由,且符合解雇最后手段原则。 劳动基准法第11条:“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108年4月1日本学院召开司法官第58期司法实务课程第2次讲
    发表于 2025-07-13 敦请 司法官 研习班

    108年4月1日本学院召开司法官第58期司法实务课程第2次讲座会议,由院长主持,主任秘书、教务组长、学务组长及专职导师等列席。本次会议敦请民事、刑事及检察实务讲座各9人与会,共同为司法官第58期第3阶段拟判测验及讲解、书类讲评、口试与分科教育案件工作坊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与分工;院长于致词时对于与会的各讲座表示诚摰的欢迎与感谢之意,并报告遴选检察官职前研习班口试采用案例卷宗方式之办理情形,建请各组讲座考量口试是否改采案例卷宗口试,旋即分由民、刑、检召集人主持分组讨论,就司法官第58期司法实务课程之各讲座书类讲评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与分工,并作成决议,俾供课务处理及举办各项测验与口试之执行依据。

    2011年11月12日18时许
    发表于 2025-07-16 n91 男用 上述事实

    2011年11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邓某伙同"高个子"、"蝎子男"、"橘黄男"(另案处理)窜到东莞市寮步泉塘村文化中心篮球场密谋抢劫。邓某等人见被害人吴某拿出一部手机给其朋友玩,高个子遂以吴打了其弟为理由,抢了吴的诺基亚N91手机(价值不详)。后邓某将吴带到附近一条巷子里,橘黄男用脚踢吴的大腿,邓用砖头推了吴的胸口,并叫吴交出财物,又抢得吴一部3G手机(价值人民币400元),得手后,邓等人将吴的自行车(价值400元)骑走卖掉,邓分得人民币值2 元,同年11月14日,在吴的指认下,公安机关在文化中心篮球场附近将邓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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