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08学年度第1学期子女教育补助费申请,请于108年9月30日前送人事室申请。一、子女教育补助费申请-请同仁于108年9月30日前填好申请表(如附件),高中以上并检附缴费收据(若第1次于本校申请检附户口名簿影本)交人事室办理。二、查行政院102年10月29日院授人给字第1020053029号函修正“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附表九“子女教育补助表”,并同时规定,获有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学费补助者,不得申请子女教育补助之规定部分,自103学年度第1学期起实施。三、如获全免或减免学杂费、已领取其他政府提供之奖助学金亦请主动告知。四、申请表有更新请使用本公告申请书,如附件。
108学年度第1学期子女教育补助费申请,请于108年9月30日前送人事室申请。
有关108学年度第1学期子女教育补助费申请,请于108年9月30日前送人事室申请。
一、子女教育补助费申请-请同仁于108年9月30日前填好申请表(如附件),高中以上并检附缴费收据(若第1次于本校申请检附户口名簿影本)交人事室办理。
二、查行政院102年10月29日院授人给字第1020053029号函修正“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附表九“子女教育补助表”,并同时规定,获有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学费补助者,不得申请子女教育补助之规定部分,自103学年度第1学期起实施。
三、如获全免或减免学杂费、已领取其他政府提供之奖助学金亦请主动告知。
四、申请表有更新请使用本公告申请书,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