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阶段期程与作业方式: (一)公告日期:110年3月23日(星期二)。 (二)受理申请期间:自110年4月7日(星期三)起至110年4月20日(星 期二)止。 (三)抽签、看屋、选屋、签约公证日期: 另行公布于本处网站([URL]。10 (四)申请方式: 1. 现场申请: 申请人于申请期限内备妥相关文件,于上班时间至桃园市 政府住宅发展处(桃园市桃园区力行路300号)填写申请书, 逾期则不受理。 注:受理申请期间之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 5时。 2. 网络申请: 申请人于110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8时起至110年4月20日 (星期二)下午5时止,至桃园市社会住宅申租管理系统网站 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文件,且必须按出“送件”,申 请状态显示为“送出申请”始完成申请或补件程序。 (网址:[URL] 3. 一般户(警消户): 请洽本府警察局及消防局内部受理申请,并统一由上述两 局检送名单予本处,如系以其他方式申请而无列于上述名 单者,则非属警消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