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监管要求、执法实践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6日,意见建议请发送至sthjzfjjckhb@163.com邮箱
6月19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视察四川法院活动在成都拉开帷幕。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截至6月5日,全省法院已设立集生态修复与宣传教育于一体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警示教育基地(示范点)18个。 司法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全省法院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从森林、水流延伸到土壤、大气、滩涂、矿产资源等领域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鼓励被告人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月30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山东济南章丘区6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贵州息烽大鹰田2企业违法倾倒废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浙江诸暨某企业大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等十个案件入选。 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45件,涉及金额超过29亿元,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重视生态、保护健康,做好大气污染排放净化处理,选用科蓝环保高效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油烟净化效率高达98%以上,工业废气净化效率高达96%以上,目测无烟,达标排放,保护环境,避免处罚
CEDAR以美学与生态的双重视野开展环境艺术的探索与实践,营造健康、高雅、舒适、美观的现代生态环境,以此提升城市及旅游景区的软环境。CEDAR以美学与生态的双重视野开展环境艺术的探索与实践,营造健康、高雅、舒适、美观的现代生态环境,以此提升城市及旅游景区的软环境。 CEDAR以美学与生态的双重视野开展环境艺术的探索与实践,营造健康、高雅、舒适、美观的现代生态环境,以此提升城市及旅游景区的软环境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高敬)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14日在京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20年)》显示,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状况总体有所提升。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保护生态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现在时代,我国的所有行业都在进步、工业农业等等等等,但是我国不断倒退的一方面问题就是环境保护,虽然技术的进步少不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但这些不是我们破坏环境的理由 现在时代,我国的所有行业都在进步、工业农业等等等等,但是我国不断倒退的一方面问题就是环境保护,虽然技术的进步少不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但这些不是我们破坏环境的理由,所以环境保护是不容迟缓的
本报讯(都市新闻记者王奇)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明确,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破坏生态环境等八种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让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恢复。 据了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是指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为将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至修复目标水平,采取必要的、可行的、有效的措施。 《办法(试行)》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义务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履行自行修复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水产及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受到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到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水质下降的;擅自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擅自采矿、挖沙取土、掘坑填塘等改变地形地貌等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石漠化地区造成严重的表土资源破坏的;违法排污、不按调度方案下放生态流量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下降或不达标的;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事件的
11月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11月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1月2日,为规范我省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探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辽宁省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监管要求、执法实践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6日,意见建议请发送至sthjzfjjckhb@163.com邮箱
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召开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项目专家评审会 [2022-08-05] 生态环境部召开庆祝建党101周年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喜迎党的二 [2022-07-05]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试行)》助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2022-06-24]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采取三项举措 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2022-06-14] 内蒙古分流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对五大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规划 [2022-05-18]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中旗分局开展畜禽养殖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2022-04-22] 国新办举行《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4-06] 生态环境部发布3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2022-03-2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3-10]
智慧环保云平台紧密结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要求,通过1+2+N的整体架构(即1平台,2中心,N应用),实现前端数据智能自动监测和传输,涵盖大气、水、声、固废、污染源、生态红线等多环境要素,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智慧环保”一张图、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固定源信息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大数据决策支持等综合治理服务。 深入业务,关联数据,精准分析,全生命周期追溯。 “智慧环保”云平台运用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GIS等技术, 融合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红线、污染源企业等动静态数据,覆盖生态环境智能监测、水-气-土-声环境质量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固定污染源管理以及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等业务,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测得准、传得快、搞得清、管得好”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生态环境局,厅直系统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通用设备制造业等5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我厅决定制定地方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通用设备制造业等5行业》。根据《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发送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1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到省厅法规与标准处或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省生态环境厅网站([URL])首页的“政民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近日,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联合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和杭州市固废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开展了2020年浙江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从业单位水平评价工作。经评审,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被同时认定为调查评估类优秀企业和效果评估类优秀企业。 近年来,我集团积极响应学校关于建成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整合发挥学校各类资源优势,加快建设一流产学研链式科技创新平台,做大做强做精新时代生态环境产业,先后与校环境学院共建环境研究院、与浙江工业大学膜分离与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建生态环境工程中心,建立了产学研良性运行可持续健康发展体系
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小额案件的简易鉴定与磋商工作,我厅起草了《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磋商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10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y@jshb.gov.cn; (二)将纸质版意见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磋商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为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实施,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11月10日—11月11日,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及相关专家赴攀枝花市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督导服务。 督导服务组传达了生态环境厅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工作部署,听取了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汇报,对当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判和交流,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攀枝花市局表示,将全力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应用实施,认真落实职责分工、更新调整、监督保障等工作要求,确保应用机制更加有效
2021年8月14日至8月17日,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雇佣劳务工人进行盛具表面的清理。在清理期间,由于污水收集池空间有限,劳务工人将待清理的盛具拉至污水收集池外露天存放。在此期间,露天存放的待清理的盛具受雨水淋洗,盛具内的废油被雨水冲刷至地面流入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物流库西门道路对面的雨水井中,该雨水井管道与富裕河排口连通,废油随着雨水流入富裕河中,造成富裕河河水污染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推广。负责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指导
为总结前期“师带徒”人才培养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夯实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基础,2023年1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师带徒”人才培养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尹雯静主持,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河南省安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师傅和徒弟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尹雯静对前期“师带徒”人才培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郭林波宣读表彰了“师带徒”人才培养优秀师傅和优秀徒弟的通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7名优秀师傅颁发了荣誉证书,为12名优秀徒弟代表颁发了结业证书和荣誉证书
金秋九月——ROR体育ROR体育官网环保集团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篮球友谊赛圆满落幕!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健康、积极、向上、奋进的社会氛围,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提升团结协作意识,凝聚力量,展现青年的运动风采。 2022年9月2日下午六点,集团盛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在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篮球场开展了政企友谊赛活动。 随着裁判员的一声哨响,两队在比赛场上展开了激烈角逐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制和政策创新工作部署,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依规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不断规范环境监测市场,2021年5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会同部分监测技术*和市生态环境局赴江苏、上海等地开展现场调研,了解兄弟省市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方面的经验做法。2021年下半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多次会商研究,联合起草了《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2022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征求了各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管局意见,并通过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
11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自“十三五”时期以来,推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建设等均取得丰硕成果。 别涛介绍,生态环境部全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13部法律,以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17部行政法规完成制修订
主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
近日,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月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据悉,该活动时间为5月5日至6月5日。期间,我省将围绕环境日主题举办主场系列活动,包括开展“云南生态环境流动讲堂”及“绿色讲堂”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在高校举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生态环境征文和生态环境宣传作品创意设计比赛等,营造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