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生态环境局,厅直系统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通用设备制造业等5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我厅决定制定地方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通用设备制造业等5行业》。根据《陕西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发送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1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到省厅法规与标准处或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省生态环境厅网站([URL])首页的“政民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