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
发布时间:2023-03-17 文章来源: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23 1、意向承租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且须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具有良好的信用,无不良记录; 2、意向承租方承租上述出租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分租、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不法活动等; 5、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意向承租方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除法人(经营者)本人报名外,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参与公开竞价
一.承租方应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与业务部门签订租车合同。 二.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合同条款。 三.承租方应预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视为租金
(1)原租赁合同租期将于2020年12月底到期,原租户有续约意向,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权。 (2)若遇政府拆迁房屋,租户必须按规定腾空房屋。政府拆迁房屋所有权益归福人集团所有
本招租项目租赁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6月30日。租金支付方式: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到期前1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租金,不足一年的按月结算。 1、承租方必须将承租场地及房屋用于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及相关的工作;不得将场地用于从事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以外的经营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及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芜湖市鸠江区宜居春水湾S1#楼一层103室至112室。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21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0年9月20日
芜湖市鸠江区宜居春水湾S1#楼一层103室至112室。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21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0年9月20日
一. 承租方应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与业务部门签订租车合同。 二. 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合同条款。 三. 承租方应预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视为租金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位于南岗区宣化街247号傲城国际B栋9号房产拟对外进行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租。 该房产位于南岗区宣化街临街商服,临近南岗区政府、新吉商城,交通便利,周边住宅小区较多,适用于商业、办公、教育培训等经营。 1、公告有效期: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3日(需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以交易中心公告有效期为准)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位于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61号部分房产拟对外进行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租。 该房产位于南岗区果戈里大街,紧邻秋林公司与远大购物中心,适用于商业、办公及教育培训等经营。 1、公告有效期: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3日(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需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则以交易中心公告有效期为准)
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经公司审定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必须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
发布时间:2023-02-01 文章来源: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22 1、意向承租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且须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具有良好的信用,无不良记录; 2、意向承租方承租上述出租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分租、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不法活动等; 5、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意向承租方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除法人(经营者)本人报名外,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参与公开竞价
八方通用厂房12#综合楼(下称“该标的”)位于翔安大道及舫山西二路交界处,总建筑面积34504.79㎡,共19层。产权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证号:0055948。剩余空置面积共计:31528.58㎡,现状为毛坯
开云体育app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道外区南平街20号房产拟对外进行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租。 该房产位于道外区南平街,为临街门市,处于南极商圈,交通便利,适用于商业经营、办公等多种经营。 1、公告有效期: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3日(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需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则以交易中心公告有效期为准)
发布时间:2023-01-29 文章来源: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131 1、意向承租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且须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具有良好的信用,无不良记录; 2、意向承租方承租上述出租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分租、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不法活动等; 5、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意向承租方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除法人(经营者)本人报名外,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参与公开竞价
房屋用途为商铺,大门为卷闸门,地面铺瓷砖,外墙贴马赛克。周边环境良好,配套设施齐备,生活便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