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
本招租项目租赁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6月30日
本招租项目租赁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6月30日。租金支付方式: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到期前1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租金,不足一年的按月结算。 1、承租方必须将承租场地及房屋用于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及相关的工作;不得将场地用于从事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以外的经营项目
芜湖市鸠江区宜居春水湾s1#楼一层103室至112室
芜湖市鸠江区宜居春水湾S1#楼一层103室至112室。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21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租赁状态,原租赁期限至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