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集团和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及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承租方应向业主方充分了解电量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确定是否承租。若后期出现电量不足要求增容的,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企业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1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