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9 文章来源: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131
1、意向承租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且须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具有良好的信用,无不良记录;
2、意向承租方承租上述出租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分租、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不法活动等;
5、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意向承租方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除法人(经营者)本人报名外,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参与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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