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4月21日安省政府颁布”海外买家税(NRST)”后,一部分当时为学签或工签的购房者已经开始申请退回15%的海外买家税,但是并不是所有购房者都能顺利拿回所缴纳的税项,究竟什么是海外买家税呢?想要退回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有什么注意事项?
什么是海外买家税?
”海外买家税(NRST)”是2017年4月安省自由党颁布的针对非居民在安省”金马蹄“地区内购房而执行的额外投机税。海外买家税为购房总价的15%,在房屋产权过户时,由过户律师代收上缴。
谁可以豁免NRST?
配偶属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安省省提名人、难民,并与配偶一起购买物业的海外人士。
海外人士在购房时被安省省提名计划提名并通过,或被批准申请永久居民,且购买的房产必须作为购买人在加拿大的主要居住物业。
自交房日起,购房者在4年内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则可以申请退回”海外买家税“。
注意:财政部必须在购房者登陆后的90天内收到退税申请,所以新移民从交房开始最长有4年零90天的时限可以操作。
购房者需持有有效的学签,在购房当日已经在学校注册,并自交房日起在安省全职上学满两整年。就读的学校可以是University或者College,但学校必须是安省70/17号法案下注册的学校(这一点建议购房买家向校方求证)。
注意:全职就读的最低要求,是上满整年课程的至少60%以上。
购房者需持有有效的安省工签,并自交房日起即全职工作满一年。在安省,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被界定为全职工作。
注意:购房之日起,购房者必须已经在全职工作,只有工签没有工作是不满足条件的。
最后,申请退税时,买房者或与其配偶必须是房屋的唯一业主,拥有物业期间必须一直用于自住才可以享受退税,同时需要提供文件证据。退税时可退利息,利息的计算根据土地转让税退税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