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利用“先租后售”或“以租代售”方式,销售不动产规避奢侈税,如经稽征机关查获或经实质认定,除补征特销税外,还将裁处罚锾。
举例来说选案查核,发现某甲乙双方,虽然订定租赁合约,内容却必须给付高额押金与未承买违约金等,实质上属于买卖合约,因此后续要求补税300万元,并处罚锾2.5倍。
台北国税局表示,民众出租房地供他人使用取得收益,不属于奢侈税课征范围。但近期发现有民众出售持有未满二年,原本符合课税范围的房地,理应缴纳奢侈税,却借由“先出租,后卖出”形式规避奢侈税。国税局则从交易流程及资金流向追查,避免不法避税行为。
对此案例,国税局指出,虽然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看似不属奢侈税课征范围,但实质上却是属于买卖行为,因此依法核定补征税额300万元,并处2.5倍罚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