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新闻网中广新闻网 – 2014年10月1日 下午4:29

因应囤房税,北市府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订出房屋税的差别税率,今天(一号)北市议会已经一读通过,税捐处长黄素津说,台北市的囤房税差别税率,只要持有超过三户住宅,第四户非自用住宅在台北市,房屋税将提高为2.4%,甚至第三户非自用住宅税率更提高到3.6%,估计八万多户将被课囤房税,一年市库增加十亿税收。(林丽玉报导)

立法院已经三读通过“囤房税”,非自用住宅房屋税将调高到1.5%到3.6%,并授权地方政府订定差别税率,台北市政府最近也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订出差别税率,一号北市议会一读通过,税捐稽征处长黄素津说,台北市的囤房税差别税率,非自用住宅在台北市,房屋税将提高为2.4%,另外第三户以上非自用住宅,房屋税率将提高到3.6%,一年市库将增加十亿元以上的房屋税收。

处长黄素津说,台北市持有非自用住宅两户以内的有九千多人,持有四万一千多户,持有三户以上有两千多人,两万两千多户,而这个自治条例修正案,这个会期可望三读通过,明年五月的房屋税开征。至于非自用住宅的诊所、律师等自由职业使用房屋并没有调整,房屋税率维持在3%,有议员质疑反而比非自住房屋税最高征收税率3.6%还低,应该评估将营业用房屋税提高为3.6%,要求北市府一年内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