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看到一篇文章,若只取其意思,并以中文重新组合其文章的层次和架构再呈现,会不会触犯著作权法?

著作财产权人分别享有“重制权”及“改作权”,因此,编辑看到一篇文章,取其意思而以中文重新组合他人著作的层次及架构,如涉及上述著作人的权利,且无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形者,应先征得著作财产权人的同意或授权,方可为之。至于若只取其意思重新以自己的表达方式创作,亦即仅撷取文章中的概念或思想,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加以表达,并不涉及上述重制或改作或编辑的行为,则不生取得著作财产权人授权的问题。换言之,本题所指行为是否违反著作权法,应视具体个案事实认定之。(§17、§22、§28、§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