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用工方式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但派遣工们比较担心跨地区会不会不安全,现在就让今元人才来介绍跨地区劳务派遣工怎样能有保障?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这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坦言,《劳动合同法》是在某种情绪下,在特定时期制定的法律条文。它的出现,反映了历史的进步,但“真正能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还得靠经济发展”。 他举例说,过去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劳动力市场无法吸取大量农民工
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我们难免会与别人签订合同,在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可能遇到对方签了合同不履行的情况,那么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大律师网的小编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
社保是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这是对我们医疗等一些服务有保障,减轻我们的一些压力。交了,社保的话,大家在老了之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等福利了,那自己缴纳社保的话一个月要多少钱呢? 社保全部个人缴纳,一个月交500元左右; 有单位的,一个月要交200多元。按照现行政策,要交满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的
核心摘要:魅族今天在微博上正式宣布,前期承诺的超四亿打造超过100家售后网点的计划已经完成。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魅族便在本月底成功将售后点数量提升到了100家以上,魅族着力打造优秀售后服务体验的决心可见一斑。除了售后网点数量 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不给离职员工迁社保,小心会惹上官司! 2012年7月6日,曹某到某生物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员工作。2012年10月16日,曹某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离职事由为“个人原因”。 公司自2012年8月开始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曹某离职后未申请迁出社保关系,公司也一直为曹某参保直至2013年10月
2011年1月1日,申请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刘某在申请人处工作后,申请人某有限责任公司安排被申请人刘某到相关培训机构参加了培训,并支付了2万元的培训费用。双方还自愿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为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南洋之星集团(NANYANG STAR GROUP)是一家新兴的现代化大型船舶修造集团,成立于 2011年12月。 集团总部位于舟山市定海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