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公司要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呢?天津立泽祥人力资源: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开立社保、劳动局、公积金的账户,账户开立完成以后,为员工按时交纳五险一金及办理用工、退工及档案的相关手续。 首先,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为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否则员工可以向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个人承诺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民法典的必要性又显现出来,制定民法典的条件更加充分。加快制定民法典,使民法典成为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法律工具。 1、制定民法典是实现民法科学化的需要
现今很多公民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间转租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分析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经济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一规定是对当呈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最基本的要求,当事人只有遵循这一原则,签订的经济合同,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利益才能受到保护。这里所说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仅包括《经济合同法》及其配套的条例,而且包括一切与订立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
万志前,中共党员,男,1974年7月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就读于华中理工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1年8月年就职于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教于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现武昌理工学院);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管理学博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于华中科技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11年9月至今于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
赵某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制药厂工作,与厂里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制药厂在其发放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合同到期后,赵某离开制药厂,他同时要求制药厂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制药厂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厂里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协商不成,赵某提起劳动仲裁,并提供了制药厂的《员工手册》作为厂里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制药厂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仲裁委最终裁决支持了赵某加班工资的请求
所有公司都需要向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有些公司不是向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而是通过现金补助给员工一定的补偿。 公司不买社会保险,给社会保险补助金合法吗?不合法,如果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参加很多社会成员,拥有所得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社会安全制度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企业使用外包和劳务派遣哪个好? 随着市场化用工变革,目前企业主流的用工形式逐渐形成包括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三种”主流的用工方式,其中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深受制造业、服务业及用工量比较大的企业青睐,一是可以快速帮企业解决批量用工需求,二是可以实现用工的灵活性。 一、劳务外包是把企业一些非核心的业务,通过外包的方式,交由第三方的人力资源公司来完成,以此整合利用内部和外部两种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本企业的核心优势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劳务外包法律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发包单位、外包单位(承包单位)和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