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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七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网易科技讯 7月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当地时间周三微软发布Windows10操作系统的全新开始菜单。全新设计将弱化其中动态磁贴的重要性。微软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解释道:“我们用一种更流畅的简化设计更新开始菜单,去掉了应用程序列表中logo后面的纯色背景,并为程序图标应用了部分透明化的统一背景
本文摘要:热烈庆祝伍聚网络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确认管理办法》(国科引燃〔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确认管理工作提示》(国科引燃〔2008〕362号)的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确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改名和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报》(国科火字〔2011〕 123号)的拒绝,经过厦门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组织专家评审,厦门伍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沦为2015年白鱼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 热烈庆祝伍聚网络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确认管理办法》(国科引燃〔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确认管理工作提示》(国科引燃〔2008〕362号)的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确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改名和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报》(国科火字〔2011〕 123号)的拒绝,经过厦门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组织专家评审,厦门伍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沦为2015年白鱼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高新技术企业是所指在高新技术领域专门从事研究研发、生产销售、咨询服务等活动,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享有一定形式的知识产权;研究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是专门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研究、研发、试验、生产、推展、应用于的经营企业,是发展高科技、构建产业化的最重要载体,是构建国民经济较慢、稳定增长的主导力量
高军,专职律师,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证号09200074040564,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710612864。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15层
徐州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今天公布。全国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律师行业积极解决136个县无律师问题、全国律协首发《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等10件涉及律师行业的大事件入选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事件。27名全国“两会”律师代表委员、同心·律师服务团等律师团体和田文昌、央金等律师个人入选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
民事再审申请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法人或其他组织用)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地址。 申请再审人因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 字第 号民事 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XX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写) 附:本再审申请书副本 份(再审申请书副本分数应当按当事人人数提交) (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李英华律师,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大量的民商事调解及诉讼案件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自己不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下就 在我们工作日常中,劳动合同到期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想辞职问题
黄与黄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是现今大纽约地区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由华人经营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纽约法律报》2012年6月最新“纽约州最大少数族裔律师事务所排行榜”上,黄与黄律师事务所再次名列华裔律师事务所第一、少数族裔律师事务所第三。 创办20多年来,黄与黄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数以千计的客户
王兆华,常熟刑事律师网创办人,常熟律师,40岁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学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自2006年6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交通法规普法宣传。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刑事律师为何总为“坏人”辩护?刑事辩护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有很多人都不理解,刑事律师为何总为罪大恶极的犯人进行辩护,那些犯罪嫌疑人明明罪该万死,可是居然还有律师为其据理力争,这是司法不公的表现吗?其实不是这样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有着庄严使命和沉重责任的。下面就让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关于刑事律师为何总为“坏人”辩护、刑事辩护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很多时候,律师的辩护行为难以言及伟大,不仅可能与内心价值道德观发生冲突,也可能会冲击到社会公众心中朴素的正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