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某国营呼叫中心,创办12年,效益尚可,但是人工成本很高,人均收入约5000元,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出台,企业的劳动风险越来越高,社保成本也越来越大。为了保护公司品牌,如有劳动争议等都是妥协处理,企业的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执行。通过和本司-华路卓公司进行转移劳务派遣合作,员工的劳动关系和本司建立,我司从法律和管理制度及人性化三角度进行协调处理,不影响企业的美誉度,又能得到平衡的解决
现在选择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的企业越来越多,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很好的帮助企业解决招聘难题,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下面今元人才小编就具体给大家讲讲劳务派遣方面的哪些事。 要想要做劳务派遣业务,首先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和相关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依据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建设工程合同律师: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工期吗? 建设工程合同律师说到,工期,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生活中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因素非常多,时常会出现工期延误情况,后果不是顺延工期,就是赔偿损失。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工期延误,就是导致工期可以顺延的一种常见情况。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通常都会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材料,所以一旦出现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认定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就属于违约行为
“你以为公司是菜市场吗?想走就走,想来就来?”面对已经离职并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的朱女士,公司对她做出这样的指责。和朱女士一样,顾女士和陈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然而,他们最终通过谈判达到了目的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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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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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附近的甲旅社有四间客房需要整修,以迎接2002年3月15日开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住店要求。2002年2月10日,甲旅社与个体装修工乙达成协议,由甲旅社供料,乙负责在2002年2月11日至2002年2月25日期间将房屋内门窗、地板整修合格,包工工酬为2000元。2002年2月25日,甲旅社进行验收时发现门窗、地板严重不合格,无法对外营业:甲旅社末向乙支付其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