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25日在长沙召开【消息】 红网时刻12月29日讯(记者 王诗颖 王宇晨)12月29日上午,政协湖南省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在长沙召开。 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协商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计划、预算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协商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司法解释―自然流产不适用死刑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1998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10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18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8〕40号《关于审判时对怀孕妇女在公安预审羁押期间自然流产,是否适用死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本报讯 (记者陈强\海峡都市报记者卓传伟) 本报10月12日以《合作不顺上网骂人对手不服告上法庭》为题,报道了福建泉州两家企业因合作不愉快,其中一家企业老板上网发布文章贬损另一家企业及其老板,为此挨骂的企业及老板愤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10月19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上网骂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在网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泉州仕达斯制衣有限公司及其老板郑明辉对原告泉州联盛轻工企业有限公司加工水洗的休闲裤质量持有异议,但未采取合法途径,正当善意地行使投诉权利,却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12篇文章,使用了大量的侮辱性言辞,将矛头指向原告,使这些公布在网上的信息得以传播,并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其主观上明显存有毁损原告名誉的意思,在客观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人员名单(十三届四次)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表决通过: 免职备案: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张睿,1958年6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赵树经,1964年7月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工龄已满三十年,本人提出申请,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报省委政法委批准同意其提前退休。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规定:张睿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赵树经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议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均相应免除。上述人员免职情况,已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现就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019年10月16日下午2点,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于金丝利办公室12楼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保险合同案件举证要点》的讲座。此次讲座邀请了在保险案件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刘善军律师作为主讲人,由诉讼仲裁二组和资本市场组共同承办。 本次讲座,刘善军律师围绕保险法核心内容规定、原告方举证要点、被告方举证要点三个方面,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带领与会人员对保险合同案件举证要点进行了深入探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推荐的评估机构名单建立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 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包括资产、房产、土地、矿业、珠宝玉石首饰5个分库。 中恒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与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共同推荐入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珠宝分库
从躺在担架上被监狱警察送回老家,到倚着拐杖自己站在新家;从出狱时忐忑不安,到心平气和被社会接纳,刑满释放人员张某全以切实体会,感受到了安置帮教传续接力的温暖。 张某全,男,出生于1975年1月9日,因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10月12日被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张某全在山西某监狱服刑直至刑满释放(期间获得减刑)。由于张某全在狱期间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回家后的日常生活起居成了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2013年10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 (2013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有关方面就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向本院提出了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