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申请
为更好地规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证据保全活动,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省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证据保全的指导意见》,已于2019年12月5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度第4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为更好地指导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证据保全工作,根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金陵晚报报道】 欠银行贷款不还,却在法院进行车辆保全途中,纠集亲属大闹执行现场,上演暴力抗法的闹剧。直到被南京白下区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连呼“吃了不懂法的苦”。 3月9日,南京白下法院根据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扣押了王国友名下一辆金龙大客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已于1994年8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工商、城建、科技等部门设立的现有仲裁机构自今年9月1日起终止,设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现有隶属于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最迟到明年9月1日终止。为保证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公正、及时地执行仲裁裁决,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日起,都应当严格执行仲裁法,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合同法和我国加入的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认真处理好每一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申请撤销或者执行的仲裁裁决案件,真正做到严肃执法
本网讯(陈 兴)9月4日,在吴忠中院诉讼服务大厅,某农村信用联社和某活性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友好握手,各自满意地签收了撤诉裁定书。 2017年3月7日,某活性炭有限公司与某市农村信用联社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向某市农村信用联社借款1300万元。借款到期后,某活性炭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因借款没有设定财产抵押,仅由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保证担保,为防止借贷风险,保证如数收回借款本息,某农村信用联社向吴忠中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有关方面就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向本院提出了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债务催收中委托律师,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 聘请律师进行债务催收,律师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律师催款函是目前律师代理委托人讨债的最常用方式,委托律师时,应向律师提供详细信息,律师制作《律师催款函》,并经委托人确认后,通过邮政快递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债务人,律师根据其回应内容和意见确定采取不同的下一步行动方案。 代表债权人提出还款要求,债务人同意还款的,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律师制作《还款协议书》共双方签署。债务人拒绝协商的,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一步行动
“把原告账号给我,我马上安排汇款”,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白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矛盾顺利化解。 彭某和陈某系朋友,两人于2014年起合伙做河坝砂石工程项目,合伙期间双方各司其职,合作愉快。2015年2月,双方进行结算时,双方在工程款结算中产生分歧,无法协商一致,彭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工程款项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避免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制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可以防备被申请人转移、规避财产,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中不可避免存在滥用诉权、恶意通过财产保全损害他人利益之情形。为此,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电商法规知识:《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近来,有关方面就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向本院提出了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普安普惠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提供了财产担保,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曾**、任*、曾**、唐**名下价值300000元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普安普惠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