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鲤鱼”菜籽油打赢商标侵权官司,获赔10万! 如今食用油市场竞争激烈,“傍名牌”成了很多小企业的“捷径”。有的企业在注册及使用商标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让自己的商标或标识看起来像那些知名企业的品牌。 切莫心存侥幸,相似商标或标识也会构成侵权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作如下决定: 一、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二、当事人对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昌平区国税局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监管是为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并非维护郭晓利个人的权益。故郭晓利与其要求昌平区国税局履行处罚伟励公司的职责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 上诉人郭晓利因要求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4行初236号行政裁定,提起上诉
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预科升学考试定于2020年7月11—12日举行(专升本体育专业统考时间为6月17—1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省统考考试科目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使用答题卡答题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级、中级 2012年版)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级、中级)(2012年版)》主要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第二十二条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复制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复制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音像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近日,由题为《众里寻你》一视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同行的一致点赞,该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即被网友争相转载。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被法官们为民司法、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同时视频也受到法院同行的一致点赞,感谢作者用镜头记录下那么多感动
(2013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8日起施行。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81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将不再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根据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现将有关表述标准统一如下: 相关裁判内容应当包括计息基数、计息期间、计息利率三项要素
2020年5月9日13:31:34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634 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宁波律师事务所介绍: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国所,现任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温州律师协会第七届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第六届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原浙江浙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涉及金融保险、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民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上百件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