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员
(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技术水平,推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更新、拓展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为目的的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行为,明确进场交易相关流程,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国有金融企业是指国家可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即通过出资或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金融企业行为,包括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实际控制等情形。 本通知所称增资扩股,是指国有金融企业增加资本金的行为。各级政府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有金融企业注资,以及风险金融机构接受风险救助的情形除外
4月27日,省新闻出版局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安全发展作出部署。该项工作从今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开展,旨在不断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南京毕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作为南京印刷行业优秀企业,努力自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为促进燃气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太湖县辖区内居民安全,3月24日太湖中燃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对所辖区内的燃气用户进行走访、宣传,并对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已安装报警器正常使用,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对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用户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工商业用户限期整改,安装燃气报警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情节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的; (二)不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 (三)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的规定明显不合理的; (四)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五)提供虚假的招标公告、证明材料的,或者招标公告含有欺诈内容的; (六)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七条 指定媒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指定: (一)违法收取或变相收取招标公告发布费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布招标公告的; (三)不向网络抄送招标公告的; (四)无正当理由延误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的; (五)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后,没有及时公告并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依法必须招标的货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重特大疾病、慢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现就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等政策调整如下。 一、门诊特殊疾病由医疗机构负责认定。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和备案,由现行的医保经办机构调整为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及精神病专科医院
行贿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为保障良好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采取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 (二)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 (三)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文明乘车监督员、轨道运营单位工作人员、乘务管理员发现有上述不文明乘车行为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劝阻、制止不听的,轨道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立即向公安、交通执法部门报告。 市交通执法部门应当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强化合规运作 福瑞达举办信披专题培训 -凯发k8 3月19日,福瑞达医药集团举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题培训,邀请中信证券医疗健康行业组副总裁吕斌现场授课。福瑞达医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会。 吕斌重点阐述了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以及医药行业上市披露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 首次确立了“双罚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首次确立了“双罚制”,违法的成本显著提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首次确立了 双罚制 ,也就是除处罚违法企业外,还规定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 《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还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