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过去多年我们反复引进、采用国外的标准,最后的结果呢,电子书产业发展速度极为缓慢,利润极低。”几日前,在上海电子书产业联盟成立仪式上,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技术总监、中国电子工作组组长王立建说。 当天,中国电子书标准工作组交互平台组落户上海
国家核安全局于6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审查会,对相关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草案进行审查。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郭承站司长、赵永康副司长,二司郝晓峰副司长以及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50余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郭承站司长就核与辐射安全法规的相关工作发表了讲话
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暨2022年“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听取在莞的全国、省、市、镇人大代表及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代表社会工作专业小组组成人员对《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潘新潮党组成员黄庆辉参加活动。 黄庆辉提出要从《条例》的广度、角度和尺度上找准定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关注的文明行为纳入条例使《条例》更管用、更有效
本报讯(记者 李点 刘勰)1月15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受省委委托,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舜介绍了提名各项候选人情况和省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人选情况。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候选人名单草案,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草案,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河南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省十四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人选名单草案,将以上名单草案印发代表,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主旨:预告“人身保险及财产保险安定基金计提标准”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修正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一、修正机关: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月18日下午,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窦三马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印发大会;听取各代表团关于选举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总计票人名单草案,印发代表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2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和《2022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落实豁免某些由庄家作出、关乎双柜台证券交易所须缴付印花税的建议,以及给予公司弹性以不同方式举行成员大会。 政府表示,修订《印花税条例》是推动人民币证券发行及交易的重要一步,配合即将推出的双柜台庄家机制,提高港股人民币柜台的价格效益和流通量。当局会继续推展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近日,思迈特BI大数据分析软件助力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的数据分析产品与技术支持服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2011年1月16日—2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市民中心礼堂隆重召开,来自各界各领域的近四百名市人大代表出席盛会。我司董事长王富海作为主席团成员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全程参与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勤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二五”及2011年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经过审查并根据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深圳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1年本级预算;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等
***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细化了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公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共8章97条,对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预算收支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