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在企业家创业之前,他们需要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环境。我国是一个具有成文法的国家,执法和司法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先例不是法律,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它们具有越来越高的参考意义,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的案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完善本所自律管理,维护本所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对违反本所业务规则的监管对象实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监管对象包括: (一)证券和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以下统称证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红筹企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等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二)证券发行人的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破产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 (六)本所会员、不具备本所会员资格的交易参与人(以下简称其他交易参与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2015年4月16日下午,辖区派出所谢教导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固原市实验小学进行法制讲座。 谢教导员通过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通过这次讲座,要求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同时,希望同学们以后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本网讯:近期,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市看守所日常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在押人员时某在审判环节审理期限超期遂对该案进行了调查。 经查,在押人员时某因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12月1日被中院裁定发回区法院重审,重审时间至今已近一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存在超审理期限问题,区法院决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没有书面通知川汇区检察院和周口市看守所,导致时某被超期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川汇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回复诚恳接受川汇区检察院对案件的依法监督表示尽快将此案审结并在今后办案过程中杜绝出现超期审理现象
近来,上海宝山警方侦破一同商家使用疫情哄抬物价案子,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7岁)因涉嫌不合法运营罪已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经查,杨某系某商超运营负责人,疫情期间,其将产品加价50%—300%后向周边企业和小区居民售卖、配送牛奶饼干、鱼肉生鲜、米面粮油等40余类日子物资牟取暴利,涉案金额达77万余元,从中不合法获利29万余元。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文摘要: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贯彻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更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认知度,2019年3月15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钟山县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司法局、取食药局、烟草专卖局等十多家单位50多人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以“信用让消费更加安心”为主题的“3.15”大型宣传活动。 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贯彻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更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认知度,2019年3月15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钟山县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司法局、取食药局、烟草专卖局等十多家单位50多人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以“信用让消费更加安心”为主题的“3.15”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展出宣传展板,派发宣传资料,成立咨询、真假物品分辨等方式,对群众展开了防假科学知识宣传,钟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对群众派发《防止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社会宣传小册子》、《警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拒绝接受高利欲望靠近非法集资》等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现实生动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各类经济犯罪行为的危害及导致的不当社会影响
最近,我所主任和周强律师参与一案的调解,为顾问单位减少经济损失50多万元。 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94年在筹建公司时将厂房及办公楼工程发包给烟台港务工程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正义网北京9月27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 戴佳)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领域中的虚假诉讼现象呈现多发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