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期,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市看守所日常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在押人员时某在审判环节审理期限超期遂对该案进行了调查。

经查,在押人员时某因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12月1日被中院裁定发回区法院重审,重审时间至今已近一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存在超审理期限问题,区法院决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没有书面通知川汇区检察院和周口市看守所,导致时某被超期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川汇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回复诚恳接受川汇区检察院对案件的依法监督表示尽快将此案审结并在今后办案过程中杜绝出现超期审理现象。

目前该案已经快速审结诉讼监督取得了实效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范闻鑫/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