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URL])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发放便民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方式公开
甘州融媒讯(记者 张玲 何长凯)9月14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共同主办的2020年全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幕式在张掖宾馆会议中心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徐雄飞出席仪式并讲话。 徐雄飞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履行好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管网治网,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本协会是由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和与信息产业相关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全省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的建设和发展,维护行业与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反映会员的诉求,发挥联系会员、政府、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经济技术交流,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完善本所自律管理,维护本所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对违反本所业务规则的监管对象实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监管对象包括: (一)证券和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简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以下统称证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红筹企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等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二)证券发行人的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破产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 (六)本所会员、不具备本所会员资格的交易参与人(以下简称其他交易参与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将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审理民事纠纷,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为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职工更好地立足岗位建功立业。3月14日上午,联交**司工会组织120余名女职工观看了妇女权益保障普法讲座直播。 直播中,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艳丽为大家重点宣讲了与女职工息息相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等方面的案例,以案说法,生动地诠释了依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让女职工们普遍感觉受益匪浅,也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娘家人”的温暖
【概要描述】在医疗侵权纠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百三十六条“⑴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以下是医疗诉讼律师提供的关于医疗纠纷诉讼时效的知识。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多久?医疗诉讼律师告诉您: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百三十六条“⑴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被侵害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 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集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违 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1.党员对党纪处分或集团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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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多种多样,在这方面证据比较困难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读: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也可以作为证据。虽然短信保存较困难,但仍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