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成都会计培训,安装服务费税率是多少? 在税务内容中安装费的会计科目以及税务计算也是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学习掌握的。一般纳税人安装费的税率是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向昆明光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光泓智能装备”)颁发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53000118。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昆明光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研发、设计、制造的技术密集型企业,设有专门的研发中心,已全面掌握智能型自动化装备系统的整体设计、集成技术,信息化控制技术、智能装备的柔性化生产技术和工业仿真技术,具备卓越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整体最优解决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标志着公司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研发生产的技术服务产品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门认可,对公司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树立品牌形象具有积极意义。
修改后的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生效。修改后的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要求,并对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制度做出了改革。我们对修正后的公司法和原2005版公司法的主要区别做了以下总结: 日前,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居民企业认定审核权限下放至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后的相关管理措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青海省海东市监委监察调查。 王凯,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河南驻马店人,在职本科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
最新消息,上海海秦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家评审,最终认定为上海市第五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是我国科技创新类最高奖项之一,取得这一认定,标志着海秦花文化在科技研发行业创新领域获得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肯定与认可。同时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将可享受到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2)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3)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进口设备,继续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83号)执行
吉林财经大学简称吉林财大(JUFE),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截至2020年1月,学校有教职员工914人,其中专任教师590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8人,约占教师总数的37.41%,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415人,约占教师总数的74.64%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提出要求,并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两个文件的精神,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评估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现场评估和专家评审,确认 深圳市乐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等25 家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深圳市龙光云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等31家企业按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标准通过复评,现予公布。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URL])及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公示无异,颁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