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生效。修改后的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要求,并对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制度做出了改革。我们对修正后的公司法和原2005版公司法的主要区别做了以下总结:

日前,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居民企业认定审核权限下放至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后的相关管理措施。

2014年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文”)。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