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问】:公司向一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支出,请教一下,税前扣除的条件是否是这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获得当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里面,企业才能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吕贤如今天从劳动保障部获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一季度联合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检查,期间将召开下岗职工座谈会和劳动保障、税务、工商、城建等基层经办人员座谈会,了解情况和下岗职工的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于日前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地市劳动保障、财政、城建、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进行分系统自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联合检查小组对下岗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5号)和《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现将我省2021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二、我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 三、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为减轻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我省2021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四、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及贯彻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税务总局明确;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取消了“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为加强取消审批后的管理,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其中第二条对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名单管理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
本文摘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采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减免增值税。AkR国税总局公告称之为,目前,一些纳税人采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专门从事畜禽圈养,即公司与农户签定委托养殖合约,向农户获取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农户圈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给公司重复使用,公司将重复使用的成品畜禽用作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重复使用再行销售畜禽,归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减免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个人转让股权行为已完成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是否要去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两个文件的精神,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25-2021)、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评估规范》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现场评估和专家评审,确认 壹比壹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等41 家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评估; 深圳市城图科技有限公司 等44 家企业按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标准通过复评,现予公布。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URL])及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公示无异,颁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
个人取得的核酸检测票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员工出差需要做核酸检测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时,取得加盖财政部监管印章的门诊收费票据时,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12期)》: 9.企业报销了高明员工在高明的核酸检测费用,员工以个人名义领取了门诊费账单。票据上有财政部监管的印章,可以作为企业的税前扣除凭证? 答: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允许员工在取得个人核酸检测票据时进行税前扣除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月18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表彰活动暨新春联欢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苗小松同志荣获2022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先进个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刘鹏同志荣获2022成都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个人,天府中央法务区四川省税收法律服务中心(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法制科)荣获2022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先进集体。 “受到表彰,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 作为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先进个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苗小松说,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工作者,未来将继续服务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也关心服务城市发展中的每一件大事,做好税收改革创新的践行者、实干者






